1、水环境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临港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污水管网排入威海临港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水质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三级标准及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临港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COD、氨氮排放量分别约为0.(略)t/a、0.(略)t/a。 2、大气环境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烘烤、炒制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废气。其中,位于生产车间3F的1#~3#夹心海苔片生产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1#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由1根高于所在建筑楼顶1.5m的排气筒DA(略)达标排放;位于生产车间2F的1#空心海苔卷生产线、位于生产车间3F的1#拌饭海苔生产线、1#烤海苔片生产线、4#夹心海苔片生产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2#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由1根高于所在建筑楼顶1.5m的排气筒DA(略)达标排放;位于生产车间4F的2~9#烤海苔片生产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3#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由1根高于所在建筑楼顶1.5m的排气筒DA(略)达标排放。 本项目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略)-(略))表2“大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3、声环境 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情况下,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