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通过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合理布局,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保持一定的湿度,建筑材料随用随运,建筑垃圾则及时清运处置,对项目周围较近环境敏感点设置围挡、抑尘网等措施,防止扬尘量对周边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加强车辆运输管理,运输车辆不亦装载过满,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防止或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进出车辆轮胎冲洗,严禁将施工产生的渣土带入交通道路等措施,装修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型油漆、涂料、胶粘剂及装饰材料,设备安装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操作规程,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略)/(略)-(略))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基坑废水、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等,产生的基坑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车池清洗轮胎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现有的三格化粪池进行收集与处理,后定期由企业安排车辆运至惠水县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减少人为噪声等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平衡,无弃方产生。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理后,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箱)分类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油漆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施工期优先建设危废暂存间((略)m2),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废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贮存设施运行期间,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恶臭气体(NH3、H2S) 本项目对集料仓、输送机、出料蛟龙、压榨机、缓存仓(顶部配盖板)、加热罐、三相离心机等生产工序均设置为密闭结构,各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散气口+排气管道密闭连接与输送+负压收集”。对沥水输送机、全自动分选机、除杂机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设置全密闭集气罩微负压收集。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管道对臭气进行抽取。黑水虻养殖区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密闭+微负压+强制通风”微负压收集。上述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NH3、H2S),采取“两级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产生的(NH3、H2S)排放浓度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2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后,经(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2)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餐厨垃圾通过蒸汽间接加热蒸煮工序为密闭设备加热罐,产生少量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通过密闭管道接入废气处理系统,采取“两级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限值要求后,经(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上述工序未被管道、集气罩、微负压抽风系统抽取少量的恶臭气体(NH3、H2S)、非甲烷总烃呈无组织排放,NH3、H2S排放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2厂界限值要求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限值要求。 (3)食堂油烟 本项目设置有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后器处理后,产生的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略)-(略))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4)监测计划 根据《报告表》,严格落实监测计划,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确保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餐厨垃圾滤液、生产设备清洗废水、收运车辆清洗废水、地坪冲洗废水、喷淋塔定期排水、软水制备浓水、污泥压滤液等)以及初期雨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三级标准后,前期在双合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投运前,由企业通过密闭罐车运至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期在双合污水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投运后,企业自建污水管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双合污水处理厂处理。 (2)生产废水 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略)m3/d),采取“格栅池+调节池+气浮机+A2O+二沉池+多介质过滤+软化过滤+保安过滤+单级反渗透”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三级标准要求后,前期在双合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投运前,由企业通过密闭罐车运至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期在双合污水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投运后,企业自建污水管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双合污水处理厂处理。 (3)初期雨水 项目产生的初期雨水,经西南侧空地设置的初期雨水池((略)m3),采取“隔油+混凝沉淀”后,回用于黑水虻养殖原料洒水。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餐厨垃圾涉水预处理区、材料库内酸液和碱液存放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等)必须基础防渗,防止污、废水、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确保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影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等营运过程产生的噪声,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较高噪声设备通过减振、隔声,以及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合理布置设备,增大噪声衰减距离。加强进出车辆管理,车辆进出厂区减速行驶、减少鸣笛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分选废物、压榨固体渣、虫沙、地沟油杂质、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物、废滤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芯、废RO膜、废活性炭、废机油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垃圾、分选废物、地沟油杂质、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压榨固体渣由人工清运至黑水虻养殖区,全部用作养殖原料。虫沙外售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原辅料产生的废包装物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多介质过滤装置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滤料、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处理保安过滤装置定期更换滤芯、渗透装置定期更换过滤膜以及更换单位带走处置。软水制备、臭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酸(碱)桶、设备的检修维护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略)m2)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废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贮存设施运行期间,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项主要为餐厨垃圾(含地沟油)运输泄漏、生产废水事故排放、原辅料酸液或碱液泄漏事故、臭气处理等事故状态下引发的环境问题。企业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