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审批田林县县级医院和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田发改报〔(略)〕(略)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构建田林县“县域统筹、资源共享”医疗服务体系,提升整体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均衡的医疗服务保障,同意建设田林县县级医院和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工程。
二、项目名称
田林县县级医院和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工程。
三、项目代码
(略)-(略)-(略)-(略)-(略)。
四、项目业主
田林县人民医院。
五、建设地点
田林县乐里镇新昌片(略)号等。
六、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拟改造田林县人民医院(略)平方米,设县域心电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资源共享中心,配置智慧多功能巡回诊疗车一部,配备心电诊断、医学检验等及相关辅助诊断医疗设备共(略)余台(套);新建潞城瑶族乡中心卫生院、浪平镇中心卫生院医技综合楼各1栋,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浪平镇平山卫生院住院综合楼(略)平方米,配套相应设施设备,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绿化等附属工程。不包含国家禁止建设内容。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为(略)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由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等方式统筹解决。同时不能形成政府隐性债务。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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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4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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