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路基及边坡土方开挖应适当喷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运输车辆降低车速、合理装车,易产生粉尘的物料采用篷布覆盖密闭运输,进场路面洒水降尘,设置洗车槽冲洗车轮。弃土堆场周边设置施工围挡,临时开挖土石方堆放点及弃渣场进行洒水或加盖防尘网。拆除房屋及建筑采用湿法拆除(洒水降尘),拆除场地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水泥混凝土拌和站的配料机、上料仓、搅拌设备及输送设施,配备降尘设备,原料堆场采用三面封闭并加盖顶棚的厂房形式,安装喷淋装置对堆场定期喷水降尘。 沥青拌和设备应选用密封并配有消烟除尘装置的沥青拌和设备。烘干滚筒产生的气体通过引风机引入重力+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一根高(略)m排气筒排放。沥青成品出料口处沥青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风管引入总集气管道;沥青储罐呼吸口产生的沥青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风管引入总集气管道;拌缸内沥青烟气由风管引入总集气管道,再由总集气管道引入活性炭等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后的沥青烟气通过引风机引至一根高(略)m排气筒排放。骨料堆棚为半封闭结构,上方均设计为彩钢板顶棚,四周均设置围墙,定期洒水抑尘。导热炉燃油烟气经引风机引入一根高(略)m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生产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周边土地农肥。预制场设置1座三级沉淀池((略)m3),2个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各设置一座三级沉淀池((略)m3),沥青混凝土拌和站设置1座三级沉淀池(5m3);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设备冲洗等,施工结束后将沉淀池推平,恢复原貌。全线各桥梁施工区各设置1座泥浆沉淀池(容积约(略)m3),桥梁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严禁排入周边河流,施工时采用泥浆泵将泥浆抽送至泥浆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后的泥浆水全部循环回用至桩基施工及场地洒水降尘。沉淀池沉积的钻渣采用铲车转运至紧邻沉淀池的临时干化场进行脱水干化;干化后的钻渣定期清运至项目弃渣场集中堆存。弃土场四周设置截洪沟和淋溶水池,收集雨污水,避免雨季弃土场雨水四处散排,影响周边环境。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生产区的边界设置临时围挡,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减少人为噪声。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运送至附近的垃圾处理站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能够进行回用部分,回用至路基填筑等,不能回用部分运送至政府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处理。 废弃土石方运至本项目的弃渣场;桥梁施工泥浆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的泥浆水循环利用,沉淀池沉渣,采用铲车装运至沉淀池附近的临时干化场进行干化,干化后定期运往项目弃渣场。废油漆、废油漆桶、废吸油毡或吸油棉、隔油沉淀池底泥分类收集暂存于施工营地内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共设置2处施工生产区,每处设置1间,面积各约5m2),及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施工结束后,施工区域和施工营地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运送至政府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区域,禁止超出项目红线施工,对植物和动物的栖息生境造成破坏。对工程占地区的地表耕作层进行清表处理后堆存,后期用于道路沿线植被绿化或工程周边的土地改良。工程完成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加强沿线古树保护,设置临时围挡、控制施工范围、避免重型机械靠近,尽可能减少施工活动对古树生态完整性和健康状态的干扰。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尽量缩短在林区内的施工作业时间,尽量减少爆破作业,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施工中砂石、水泥、石灰等散体物料尽量远离水体堆放,堆放应采取遮盖及防雨水冲刷措施。在施工生产区的相对低洼地带修建临时中和沉淀池,混凝土拌和废水经中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内洒水降尘;施工机械冲洗产生的油污废水应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应设围挡措施,并加篷布覆盖,避免施工材料随雨水冲入水体。在桥梁施工区设置泥浆沉淀池,所收集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严禁将施工产生的临时弃渣等固体废物堆放在河流沿岸。 施工结束后应尽快对弃土场、填平区、施工迹地等进行生态恢复,尽量减小施工对生态的影响。 6.贵州都匀清水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保护措施 项目不占用及跨越贵州都匀清水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项目与贵州都匀清水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最近距离约(略)m。严格划定施工边界,设置围挡,严禁施工人员、机械进入湿地公园范围,避免对湿地植被造成直接破坏。筑路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堆放场地不得设在湿地公园附近。临近贵州都匀清水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施工,砂石、水泥、石灰等散体物料尽量远离水体堆放,堆放应采取遮盖及防雨水冲刷措施,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渣土应及时清运转移至项目弃渣场,严禁随意丢弃或处置。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对湿地植物的影响;对湿地公园边缘的植被进行定期巡查,及时修复受损植被。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音罩,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降低噪声源强,减少噪声对贵州都匀清水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的影响。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配备应急物资,确保贵州都匀清水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安全。 7.宣威水库保护措施 本项目K(略)+(略)~K(略)+(略)段、K(略)+(略)~K(略)+(略)段均位于宣威水库库尾淹没区范围内。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计划,先期推进宣威水库淹没区范围内的路段(K(略)+(略)~K(略)+(略)段,全长约(略)m)施工,确保该路段施工完成时间早于宣威水库下闸蓄水时间,杜绝蓄水状态下的涉水作业。施工前与贵州水投宣威工程有限公司、宣威水库施工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及时获取水库施工进度、蓄水计划等信息,动态调整本项目施工时序。淹没区路段施工期间,设置临时围挡,划分施工区域与周边水体隔离带,严禁施工物料、弃土、施工垃圾进入水库规划淹没区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痕迹,恢复区域原有地貌。 施工材料需远离河边堆放,并覆盖篷布,防止雨水冲刷导致物料流失,污染水体。桥梁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严禁排入小河口河,在桥梁施工区设置1座泥浆沉淀池,采用泥浆泵将泥浆抽送至泥浆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后的泥浆水全部循环回用至桩基施工及场地洒水降尘。沉淀池沉积的钻渣采用铲车转运至紧邻沉淀池的临时干化场进行脱水干化;干化后的钻渣定期清运至项目弃渣场集中堆存。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渣土应及时清运转移至项目弃渣场,严禁随意丢弃或处置。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配备应急物资,确保宣威水库安全。 8.千人以下饮用水源保护地(拦西井山塘)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距离该水源地水平距离(略)m、高度(略)m处设置1座桥梁。桥梁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严禁排入小河口河,在桥梁施工区设置1座泥浆沉淀池,采用泥浆泵将泥浆抽送至泥浆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后的泥浆水全部循环回用至桩基施工及场地洒水降尘。沉淀池沉积的钻渣采用铲车转运至紧邻沉淀池的临时干化场进行脱水干化;干化后的钻渣定期清运至项目弃渣场集中堆存。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渣土应及时清运转移至项目弃渣场,严禁随意丢弃或处置。桩基施工采用机械成孔工艺,配备孔壁保护装置,避免钻孔过程中塌孔导致涂层扰动;穿越卵石层时,控制钻孔速度,必要时采用钢护筒防护,防止卵石层坍塌引发地下水流失。桩基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控制浇筑速度,避免混凝土离析或漏浆而影响地下水水量。在水源地周边设置硬质围挡与警示标识,划定施工活动禁入区,严禁施工机械、人员进入水源地。施工机械、车辆需绕行水源地,严禁在水源地附近停放、维修,施工材料(如砂石、水泥)需密闭储存并设置防渗围堰,防止物料流失污染。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配备应急物资,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 9.天然林、公益林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的征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清理工作,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侵占项目用地范围以外林地。尽可能减少用地范围内林木的砍伐,将具备移栽条件、长势较好的尽量移栽至项目周边,无法避免砍伐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林木砍伐相关手续,并缴纳林木砍伐补偿费用。加强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定期洒水降尘,减少对施工场界外天然林、公益林植被的影响。 (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不得在永久基本农田内设置临时工程,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对剥离的表土进行集中收集、规范堆放,并采取防尘网覆盖与临时排水措施,防止富含磷、氮、钾等养分的表层土壤因水力侵蚀流失;对施工期对于扬尘控制,将采取围挡、洒水抑尘及覆盖等措施,减少粉尘扩散,避免形成阻碍光合作用的尘壳,并通过缩短高粉尘作业时段、避开农作物敏感生长期等方式降低对作物代谢功能的影响。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设置服务站、车站等功能区,营运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和扬尘,车辆尾气主要污染物是NOX、CO,产生量小,区域大气扩散条件好,车辆汽车尾气经过大气扩散后对环境空气影响小。项目应加强路面清扫和及时洒水,降低路面尘粒,保持路面清洁;结合当地生态建设等规划,在靠近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种植乔、灌木;载重货车实行密闭运输,降低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或泄漏等,减少路面的垃圾和尘土;加强交通管理,限制汽车荷载和通行速度,降低汽车扬尘和尾气排放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主要为下雨时的雨水径流,营运期间对路面进行打扫,保持路面清洁,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运行;道路设置排水沟;所有桥梁均安装防撞护栏,小河口中桥、新场大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坝固大桥为利用老桥,已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其余桥梁禁止设置桥面径流直排孔。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管理措施;加强道路通车后的道路养护工作,维持道路路面的平整度;对拟建工程沿线的声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工作,对可能受到较严重交通噪声污染的敏感点实行环境噪声定期监测制度,定期、及时养护路面,对营运期噪声超标的敏感目标设置围挡或隔声屏障,减轻运营期产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公路司乘人员丢弃的生活垃圾,由环卫人员定期清理收集处置。 5.贵州都匀清水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保护措施 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收集路面雨水并处理后排放,防止直接流入湿地;设置植被缓冲带,利用植被拦截和净化雨水中的污染物;加强环境监测,定期监测湿地水质,及时应对污染。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修复,在公路绿化带内种植本地植物,与湿地公园形成生态缓冲区,避免公路运营直接对湿地生态造成影响。完善应急预案,设置风险应急组织机构,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6.宣威水库保护措施 设置道路排水沟和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定期对路(桥)面进行清扫,减少路面污染物积累,降低径流污染负荷。严格管控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在临近宣威水库库尾段的关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告知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要求。小河口中桥桥梁两侧设置防撞护栏及桥面雨水径流收集管,在桥下永久占地范围内且高于宣威水库正常蓄水位(标高(略)m)处设置事故池。完善应急预案,设置风险应急组织机构,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7.千人以下饮用水源保护地(拦西井山塘)保护措施 新场大桥桥梁两侧设置防撞护栏及桥面雨水径流收集管(沟),桥下永久占地范围内设置事故池。完善道路交通运输事故的应急预案,设置风险应急组织机构,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