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略) (二)营运期:(略)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中表1浓度限值;无组织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略) 2.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废水主要为项目污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蒸煮、烘干、浓缩工序产生的冷凝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喷淋系统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脱硫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冷凝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喷淋系统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内设置的污水处理站(工艺为“格栅+调节+气浮+水解酸化+缺氧+接触氧化+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制水设备产生的浓水、冷却设备排水由罐车运至上实环境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沙窝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脱硫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用水,不外排。 3.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粉碎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噪声值须满足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略)dB(A),夜间≤(略)dB(A)。 4.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的要求。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锅炉灰渣、脱硫石膏、除尘器收集的飞灰、废布袋、污水处理站污泥、金属杂质可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库,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其中项目废滤芯每半年更换一次,由生产厂家回收循环使用;生产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5.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项目投产后,严格按照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执行。 6.建议你公司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做好企业应急管理措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