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泰富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滁州泰富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精密滑轨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编码:(略)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和南谯区分局预审意见。项目位于滁州市南谯经济开发区永兴路(略)号清流河下游周边工业集中电镀中心绿岛一期项目内,租用1#厂房一层约(略)m2车间,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建设1条碱性镀锌挂镀生产线,建成后年处理(略)万套滑轨(电镀面积(略)万m2/年)。项目依托电镀中心绿岛化学品供应中心、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中心、供热中心、事故应急池等。
二、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监测计划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设计实施中,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装备和污染处理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各类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生产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生产线酸性废气采用全密闭罩+槽边抽风+槽体顶部顶吸罩收集由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略)米高(DA(略))排气筒排放,生产线碱雾采用全密闭罩+槽边抽风收集由一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略)米高(DA(略))排气筒排放;项目氯化氢和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5中限值要求,厂界氯化氢和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限值要求。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落实中水回用措施,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后按接管要求排至电镀中心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间接标准及接管标准后排入省际毗邻区南谯片区工业专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项目危险废物依托电镀中心绿岛统一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中心贮存,加强转运过程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危险废物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项目废槽液、废包装材料、槽渣、废滤芯、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芯、滤膜、离子交换树脂等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置。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依托电镀中心绿岛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性废水,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项目车间内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按《报告书》要求,项目设置(略)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
8、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9、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滁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南谯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略)〕(略)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略)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