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河南金利金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济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川大道北侧,项目拟新建一座(略)千伏变电站,占地面积约为(略)m2。作为(略)万吨/年低碳短流程新能源汽车及船舶用高纯锌产业化示范项目的配套供电设施,变电站主变压器近期规模2×(略)MVA+1×(略)MVA,远期规模2×(略)MVA+2×(略)MVA,三相双绕组油浸式有载调压变压器,户外布置。(略)KV出线:(略)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应采取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如下: 1.生态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变电站施工场地确保在围墙内进行,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2)减缓及恢复措施 控制施工范围,结束后及时恢复碎石铺砌。 (3)管理措施 ①积极进行环保宣传,严格管理监督。建议施工前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②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③变电站运输车辆以及施工机械设备应避免在道路绿化区域停靠,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造成污染。 2.声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在施工前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噪声防治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建设单位应该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3)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4)依法控制夜间((略):(略) (5)施工中运输车辆在经过集中居民区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运输道路周边居民的影响。 3.大气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到位; (2)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施工现场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裸露地面百分之百绿化或覆盖,进出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拆除和土方作业百分之百喷淋,渣土运输车辆百分之百封闭; (3)“三员”管理:(略) (4)建成“两个禁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置砂浆)信息化监管平台; (5)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 (6)施工场地要进行合理规划,文明施工,尽量少占地,并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1.8m高的围墙和搭建施工网,现场周围要经常洒水,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扩散范围,减轻扬尘对生活区居民的影响。 (7)易产尘的建筑材料不得随意堆放,尽量避开在项目区的上风向,要有专门的堆棚,并在堆棚周围设置围挡,防风抑尘网、防尘遮盖、自动喷淋装置、洒水车等措施,确保堆放物料不起尘,减少扬尘的产生。 (8)建筑材料的运输车辆一定要用篷布加盖严实,严禁沿路抛洒,减少运输中二次扬尘的产生。并且要求运输车辆进入生活区应低速行驶,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9)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对车轮、车身、车槽帮等部位进行清理或清洗以保证车辆清洁上路。 ((略))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管控和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变电站施工产生的弃方除(略)m3用于本项目回填外,需外弃(略)m3,外弃的弃方用于(略)万吨/年高纯锌项目建设使用。 5.地表水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金利金晟公司(略)万吨/年高纯锌项目施工场地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2)车辆冲洗废水利用(略)万吨/年高纯锌项目洗车废水沉淀池进行处理,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及洒水抑尘,不外排。 (二)运行期应采取的环境保护设施如下: 1.生态保护措施 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 2.声环境保护措施 (1)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 (2)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金晟(略)kV变电站为无人值班无人值守变电站,站内建设1座化粪池,有效容积2m3,运行期无工业废水产生,仅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不外排外环境。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变电站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变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在站内暂存,集中交由河南金利金铅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3)主变压器事故或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第(略)号令)要求,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按照规定制作标志标识。 (4)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运维单位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 (2)变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在站内暂存,集中交由河南金利金铅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3)主变压器事故或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第(略)号令)要求,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按照规定制作标志标识。 (4)针对变电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6.电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1)建设单位运营期应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变电站围墙外四周及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略)-(略))标准要求。 (2)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设立相应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变电站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变电站周围的停留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