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气环境影响与防治措施:(略) 为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车辆行驶扬尘防治 a.加强施工车辆管理,对车辆途经路段勤洒水、清扫。 b.运输土石方及粉状物料等施工车辆采取苫盖等措施封闭运输,运输车辆保持车体整洁,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减少物料运输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c.硬化施工便道路面,所有临时道路均需清洁、湿润,并加强管理,使运输车辆尽可能减缓行驶速度。 d.施工工地出入口外,沿行驶方向(略)米以内道路及道路两侧进行定期清洁,如发生物料散落等情况进行及时清理。 (2)风力扬尘防治对策 a.分区分类统一堆存物料,建设施工场地内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存入库、池内,遮盖率达(略)%;建筑施工场地主要道路硬化率(略)%。用地范围内裸露场地采取覆盖或者绿化措施。 b.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不能及时外运的应采取加盖苫布和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的产生。 c.对产尘点洒水抑尘,并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遇到大风天应禁止施工。 (3)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影响分析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在使用达标排放的车辆和设备,维护好车辆和设备运行状态的前提下,通过加强施工管理,使设备和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工况,并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燃料,可减少尾气的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作业扬尘 施工工地周围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实施,严禁擅自占用、扰动及破坏周边生态环境。土方工程、基础施工等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抑尘等防治措施;施工期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符合标准的密目式防尘网。脚手架拆除时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项目施工应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级配碎石等,不进行现场露天搅拌。 运营期:(略) 综上,项目各项废气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项目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略) 施工工地设临时废水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和沉淀处理,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抑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乌兰察布市乌兰哈达火山旅游产业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运营期:(略)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6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DB(略)/T(略)-(略))用水定额按(略)L/人·d计,项目年运行时间为(略)d,则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0.(略)m3/d((略)m3/a)。排水系数按0.8计算,生活排水量约为0.(略)m3/d((略)m3/a)。项目新建1座化粪池,容积为5m3,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乌兰察布市乌兰哈达火山旅游产业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略) (1)高噪声设备在特殊时段使用应经批准并公告使用时段。 (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实施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方案,合理布局和使用施工机械,妥善安排作业时间。 (3)施工中应当使用低噪声的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新型建筑材料。施工中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生噪声污染的落后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 (4)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应合理安排,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尽量减少交通堵塞。 (5)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环境敏感区,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保持正常运转。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降低噪声强度等级。做好施工作业时间的安排,对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必须安排在白天当班的时间进行,尽量降低施工噪声,减少扰民,做到不影响周边人员生产和生活。施工噪声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略))要求。 运营期:(略) (1)选用低噪声设备,各机械设备在安装时须采取隔声、隔振和减振等降噪措施。 (2)对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于生产线墙面结构应避免采用轻质结构的材料,以防止生产设备的噪声激发轻质结构共振,对外界产生二次噪声辐射。 项目设备噪声经基础减振、墙体隔声以及距离衰减后,项目边界四周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标准要求。为更好地降低项目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应购买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略) (1)建筑垃圾主要是废弃铁质或木质建材等,建筑垃圾中一部分可回收综合利用,不可回收部分统一运至项目区垃圾堆放点并按照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清运和处置。根据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 (2)临时堆场场地四周设置临时拦挡措施,布置填土草袋挡墙。堆置时表土及可利用植被恢复的土渣加盖防尘网,施工完成后将表土覆盖表面,进行植被恢复。 (3)在建筑工地设置防雨的生活垃圾储存容器,所有生活垃圾必须集中投入垃圾箱中,最终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略) (1)除尘灰S1 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与产品一起外售,产生量约为(略).(略)t/a,不外排。 (2)不合格产品S2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全部返回上一级破碎单元重新破碎筛分,不外排。 (3)废布袋S3 布袋除尘器产生废布袋产生量约为0.4t/a,更换产生后由厂家回收带走。 (4)生活垃圾S4 按0.5kg/人·d计,劳动定员6人,年生产(略)d,总计产生生活垃圾3kg/d(0.6t/a),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废机油、废油桶S5 本项目机械设备维修会产生废机油、废油桶。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3t/a,废油桶产生量2个/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略)年版),废机油属于“HW(略)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非特定行业 (略)-(略)-(略) 车辆、轮船及其他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HW(略)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非特定行业 (略)-(略)-(略) 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均为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