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沙陂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沙陂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白马岭河源头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沙政报﹝(略)﹞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白马岭河源头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提升九洲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原则同意建设白马岭河源头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二、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代码:(略)
四、项目业主:(略)
五、建设地址:(略)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水生态治理工程、农村污水处理工程、村内微环境整治工程3个模块,其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一)水生态治理工程:(略)3,清表工程约(略).(略)m2;(2)开展河底堆积物处理约(略).(略)m3;(3)开展生态护岸修复/加固工程约(略)m3。
(二)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略)3/d,布设DN(略) HDPE管约(略)m、接户排水口PVC-U/D(略)管约(略)m;布设检查井约(略)座;开展土石方工程约(略).(略)m3;开展道路破除及恢复工程约(略).(略)m2。
(三)村内微环境整治工程:(略)3;(3)开展排水沟渠疏浚加固约(略)m;(4)进行坑塘生态治理工程约6座。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略).(略)万元,工程直接费用(略).(略)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略).(略)万元,预备费(略).(略)万元。资金来源:(略)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项目建设规模和测算项目总投资,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节能审查、用地预审等相关前期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
正文e附件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