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内蒙古自治区太仆寺旗生活垃圾焚烧及热能综合利用项目 | 内蒙古清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宝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侧毗邻区域 | 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生活垃圾(略)t/d、餐厨垃圾3t/d、协同处置市政污泥(略)t/d(含水率≤(略)%)、渗滤液(略)t/d,配置1×(略)t/d机械炉排焚烧炉,焚烧余热产生蒸汽部分自用,剩余部分外售。本项目投资总额为(略).(略)万元。 | (1)废气:(略)2、烟尘、NOx、氯化氢、重金属物质、二噁英等污染物。焚烧炉设置“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氢氧化钙溶液)+干法(熟石灰)+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废气处理工艺。恶臭污染源主要是由于垃圾中的有机物发酵产生的异味,其主要成份为H2S、NH3、臭气浓度等,主要产生于垃圾池、垃圾卸料大厅、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正常工况下,经集气罩收集入炉焚烧处理,在停炉期间,采用集气罩收集送活性炭应急除臭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略).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略) 本项目新建滲滤液处理站一座,设计处理规模(略)m3/d,采用预处理系统(格栅+调节池)+UASB+二级A/O+MBR+纳滤+反渗透”,处理后全部回用。 (3)固废: 一般固废:(略) 危险废物:(略) | 报告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具体情况如下:(略) (略)年(略)月(略)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在生态环境公示网站公示平台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略)个工作日;(略)年1月8日与(略)年1月9日,建设单位在《锡林郭勒日报》上刊发了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共刊登了2次公示。首次公示和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略)年3月(略)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意见反馈。 | / |
| 2 | 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滤饼、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锡林郭勒多伦经济开发区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 锡林郭勒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 依托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5×(略)t/h锅炉中的1#、2#锅炉进行焚烧,掺烧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气化滤饼、SBR污泥、低盐生化污泥、物化污泥和MBR污泥,掺烧处置污泥(略)t/a。最大掺烧比例控制在7.(略)%。配套建设板框压滤系统、车辆冲洗系统及污泥暂存区。 | 废气:(略) (2)板框压滤间、卸煤区域喷洒生物除臭剂,降低恶臭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废水:(略) 固体废物:(略) 建设单位在污泥掺烧项目运行后,飞灰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略)-(略))等相关规范要求对飞灰开展危废属性鉴别,明确固废属性。未进行属性鉴定之前按照危废管理,送现有危废暂存库暂存处置;根据鉴定结果,若属于危废按照危废进行处置,若为一般工业固废,则按照公司现有处置方式,送本公司自建的填埋场填埋。炉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炉渣仍利用现有渣仓暂存,送本公司自建的填埋场填埋。脱硫石膏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脱硫石膏仍利用现有石膏库暂存,送本公司自建的填埋场填埋。 | 建设单位于(略)年(略)月(略)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第一次公众参与。于(略)年(略)月4日至(略)年(略)月(略)日,进行了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共计(略)个工作日;二次公参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公示、项目所在地进行张贴公示,并且于(略)年(略)月(略)和(略)年(略)月(略)日在锡林郭勒日报登报两期,在征求公众意见期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意见反馈。建设项目在报批前,于(略)年3月2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通过公众参与,项目区公众均未提出反对意见,可见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是支持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