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琊山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滁州琊山精神病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略)
项目概况:(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1)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采取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进行除臭。
(2)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表3排放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试行)》(GB(略)-(略))中型规模标准要求。
(二)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其他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略)
项目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标准及滁州市清流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
(三)噪声
项目各设备在诊室内运行,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
药品外包装材料等集中收集后外售;医疗废物、废紫外线灯管、格栅渣、污泥等集中收集后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中提出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略)-(略))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略)
通讯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