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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京环审〔(略)〕7号
关于对江苏徽益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绿色建材智能化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苏徽益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江苏徽益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绿色建材智能化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谏壁街道粮山社区粮山路一号。江苏徽益科技有限公司(原为镇江闽乐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略)年1月(略)日,公司总投资(略)万元,在镇江市京口区谏壁街道粮山村南厂区对现有项目前道工序混凝土浆料的生产进行改建,部分原料由粉煤灰替换为其他相关原料,原则上粉煤灰使用量不得超过(略)t/a,其他相关原料使用量不得超过(略)t/a,本次改建后全厂实现年产(略)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年产(略)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板材、5万立方米新型装配式住宅部品。
本项目已取得江苏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镇京开备〔(略)〕(略)号)。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和镇江市环境保护服务中心评估意见(镇环服咨〔(略)〕(略)号),我局原则上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及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在工程建设及运营中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按照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该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该项目实施后全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运至谏壁污水处理厂,尾水最终排入京杭大运河。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的收集和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湿磨投料废气:(略)
(四)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隔振、隔声、建筑物隔声、设备合理布局远离厂界、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略)2。边角料、除尘粉尘、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略)2。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中的“三防”要求;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略)〕(略)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态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略)〕(略)号)相关要求。
(六)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依法依规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
(七)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三、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
(一)大气污染物(有组织):(略)
(二)水污染物(接管量/外排环境量):(略)
(三)固体废物:(略)
四、按法律法规规定,完善其他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你单位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并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六、本项目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放污染物之前办理。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将自主验收情况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中填报公示。
七、项目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镇江市京口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不定期抽查。你公司应严守物料、产品承诺,建立“一厂一档”原料溯源制度,留存每批次原料的检测报告及来源凭证。如原料来源、种类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组织开展固体废物属性鉴别,不得擅自改变原料配比,不得接收《报告表》评价以外的固体废物。
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镇江市京口生态环境局
(略)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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