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
1、项目名称:(略)
2、建设地点:(略)
3、建设单位:(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略)
5、项目概况:(略)2厂房,购置激光切割机、喷漆房等,建设油箱、钢结构生产线,具有年产(略)件油箱、(略)件钢结构的生产能力。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略)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北山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无生产废水。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激光切割机、空压机、摇臂式钻床、风机等设备,采用减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危废主要包括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等,危废暂存在(略)m2危废库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边角料、焊渣、废角磨片、除尘器集尘等,暂存在(略)m2一般固废暂存库由企业收集后外售处置。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略)年5月(略)日—(略)年5月(略)日在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承诺文件:(略)
9、听证权利告知:(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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