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特祥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湖南特祥新材料有限公司cnc清洗液和切削液等溶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我局环评审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湖南特祥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略)万元,在株洲市渌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湾塘产业片区(时代电气绝缘老厂房3号(略)房)建设cnc清洗液和切削液等溶剂生产线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略)m2,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料区、生产区、成品区,同时配套办公区及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略)吨切削液、(略)吨除油剂、(略)吨除灰剂、(略)吨除蜡水、(略)吨除锈剂、(略)吨研磨清洗剂、(略)吨工业机械用油(润滑)、(略).1吨钝化剂、(略).9吨电镀添加剂。 根据长沙健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及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湖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渌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评要求,在建设单位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项目对环境影响可达到国家相关环保要求,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和内容建设。 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排放标准 (一)严格大气环境管理。严控原辅材料使用,规范投料操作。投料、搅拌过程在封闭车间内进行。粉料投料控制原料包装开口,尽量与搅拌罐投料口直径匹配;控制粉料倾倒速度减少粉尘产生。控制液态原料注罐速度,避免物料溅出泄漏。投料、搅拌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酸雾、臭气浓度等均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2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外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略)-(略))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 1 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二)严格废水环境管理。车间采取干式清洁方式,不产生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渌口区王家洲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 三级标准。 (三)严格噪声环境管理。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固废环境管理。建设规范的危废贮存库,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有害包装物、废油桶、沉降粉尘、废抹布、手套、实验室废液)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贮存,落实“四专”管理(专门危废贮存库,专门识别标志,建立专业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制度上墙、按要求落实信息联网,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有资质单位安全转移处置。一般工业固废(除硫脲和氢氧化钾以外的粉状原料废包装袋)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管理。 (五)健全风险防控体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项目管理具体要求 (一)严格执行排污总量管理。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控制总量指标:(略) (二)严格执行环保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环保管理制度。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应执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组织并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送市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备案;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规定点位、因子、频次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三)严格制定内部环保管理制度。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事中、事后监管。 (四)重新报批情形。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