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钻前工程施工期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环保厕所(内置集粪桶)收集后,定期将集粪桶内的生活污水转运青峪镇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钻前工程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施工期因场地清理、土方挖掘、材料运输等工序产生的扬尘,应采取裸露覆盖、物料覆盖、洒水降尘、地面硬化等防尘措施;大风天气情况时,禁止进行土方工程施工,并做好苫盖工作。施工机械鼓励使用国III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高效节能环保型机械设备和优质燃油。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钻前施工期较短,施工机械使用较少,仅白天施工,夜间不进行施工,施工噪声影响是暂时的,不会造成长期环境影响,在当地环境可接受范围内。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场平过程剥离的表土暂存于表土堆场,并对堆场表层进行撒草绿化,待工程结束后对井场进行复耕复绿。废弃土石方全部于项目弃土场处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再由当地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钻井工程施工期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井场四周修建环状雨水沟,井场内部井架基础及设备基础周围修建集水沟,井场内雨水收集进入井场四周环状雨水沟,最终通过重力流排入污水池。 钻井废水、井场内雨水先回用于钻井泥浆配制,未能回用的钻井废水和井场内雨水、洗井废水、压裂废水交由符合环保要求且有处理能力的钻井废水处理公司进行处理。 生活污水通过环保厕所(内置集粪桶)收集,定期将集粪桶内的生活污水转运至青峪镇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钻井作业中使用的油基泥浆在现场配制,暂存于现场泥浆循环系统,暂存时间较短,故产生挥发性废气(VOCs)量较小。油基岩屑罐收集暂存于油基岩屑暂存区,暂存时间较短,且储存措施较好,故产生挥发性废气(VOCs)量较小。油基泥浆钻井废气随着钻井作业的完工而结束,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测试放喷废气和事故放喷天然气经燃烧后排放,本气井为不含硫化氢天然气井,燃烧后主要污染物为CO、NO和水,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加之项目区域地势开阔,故燃烧废气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钻井作业时采用电网进行供电,停电时采用备用柴油发电机为钻机的各种设备提供动力。项目使用轻质环保型柴油,项目所在地地势开阔,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尾气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到环境空气中后将很快被稀释,且其影响的持续时间较短,随着钻井期的结束而消失,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对噪声影响超标的农户通过临时租用房屋、临时撤离、加强沟通协调等方式,取得居民谅解,避免环保纠纷。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水基钻井岩屑、废水基钻井泥浆、沉淀池污泥暂存岩屑暂存罐,转运至符合环保要求且有接收处理能力的砖厂综合利用。 废油、含油污染物等固废作为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原辅材料的包装袋,为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就近的废品收购站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储存于生活垃圾桶,环卫部门统一收运。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钻井设计中采取先进的钻井方案和清洁钻井液体系,并加套管和水泥固井措施隔绝地下含水层。在循环罐区、主要设备区、材料房等区域设置雨棚,雨棚边缘应超出下方围堰不小于0.5m,雨棚的导流槽设计应将雨水导出场外。 (2)分区防渗措施 重点防渗区:(略)cm/s,或采取铺设渗透系数不大于(略)cm/s、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的防渗措施;内壁采取渗透系数不大于(略)cm/s的防渗措施。 一般防渗区:(略)cm/s。 同时,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期间产生的水基岩屑和泥浆通过岩屑罐收集后及时外运资源化利用;项目钻井废水、井场内雨水先回用于钻井泥浆配制,未能回用的钻井废水和井场内雨水、洗井废水、压裂废水交由符合环保要求且有处理能力的钻井废水处理公司进行处理。因此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 本项目针对各产污单元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 本项目井场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井场内设置有污水截流沟,井场散落的污水汇入截流沟,最终可集中收集至污水池内。 7、生态保护措施 放喷管线出口位置对热辐射破坏的植被进行补偿。井场表面硬化,设置挡墙、截排水沟、沉沙措施。总体复垦为农用地,按照《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略)-(略))中规定的要求进行回恢复。落实井场清污分流和废水不外排管理,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压裂返排液分类收集处理后回用或转运处置,生活营地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后转运至青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水基岩屑及泥浆转运至砖厂综合利用,油基岩屑、废油等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在蔡黄沟及小通江河道内施工,加强施工人员水生生态保护宣传教育。钻前工程及钻井工程结束后,拆除临时设施(生活营地、临时堆土场等),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和复垦复绿,恢复区域汇流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