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宜宾市翠屏区元水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元水路一期、杨柳路一期)项目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杨柳路一期和元水路一期 | 宜宾翠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宜宾洛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元水路一期为新建城市主干道,杨柳路一期为改建公路,主线为二级公路,支线为四级公路。 元水路一期起点接纵四路,终点接纵五路,设计范围为K0+(略)-K1+(略).(略),路线全长约(略).(略)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路基宽度为(略)m,设计速度为(略)km/h,设置双向六车道。 杨柳路一期主线起点顺接现状岷江北路,路线沿原路进行拓宽改造,在K2+(略)处因桥墩受限,道路采用分幅式路基通行,下穿元水互通、进港铁路后,路线止点渐变顺接原有8.5m老路,设计范围为K0+(略)-ZK0+(略).(略)(含右幅YK0+(略).(略)终点),路线由主线2.(略)km,分幅左线0.(略)km,右线0.9km组成,路线全长约(略)m,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路基宽度为(略).5m(分幅路基的路基宽度8.5m),设计速度为(略)km/h,设置双向四车道。 杨柳路一期支线路线起点与拟建主线ZK0+(略).(略)处平面交叉,路线沿原路进行拓宽改造至8m,路线止点与拟建酒象路平面交叉,在K0+(略).(略)处,因地形受限,采用左侧分离式路基(支线左线)形式通过,设计范围为K0+(略)-K0+(略).(略),路线全长约(略).(略)m,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路基宽度8m(支线路基宽度4.5m),设计速度为(略)km/h,设置单车道。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植物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占用土地;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禁止越界施工;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施工人员滥砍滥伐;在施工时如果发现有国家保护植物及名木古树,需要及时进行挂牌保护,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就地保护或迁地保护措施;植物恢复以当地优良乡土树种为主,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二)动物保护措施: 提高施工人员意识,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禁止偷猎、伤害、恐吓、袭击鸟类和其他动物的行为;优化工程布置,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做好施工管理,加强堆场防护,避免对动物生境造成污染; (三)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枯水期分段开展涉河施工,采用缩窄河床导流及临时围堰作业,缩短临水时间,减少水生态扰动。岸坡开挖采用湿法作业,严控底泥扰动,严禁向河道直排废水、倾倒弃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围堰,恢复岸坡原貌,补种本土湿生植物,修复近岸水生态。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杜绝水体污染。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以及交通扬尘。通过洒水降尘,路面维护修整、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机动车通行、加强道路周边绿化、加强路面养护等环保措施,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二)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路面径流污水,运营期应加强道路清扫、保持路面的清洁,尽可能避免路面垃圾、泥土等汇入水体;雨水径流通过雨水管网统一收集排放。 (三)噪声防治措施 根据专项评价,项目运营期昼间所有敏感点预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对应标准要求;夜间仅少数距离道路较近的现状敏感点存在轻微超标,超标原因与现状背景值、道路距离及夜间交通噪声贡献有关。 通过采取限速禁鸣、道路绿化及等降噪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噪声影响,确保敏感点室内声环境满足功能使用要求。因此,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道路建设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本身不产生固体废物,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路面清扫产生的垃圾、灰尘,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