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采取物料堆放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对出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及时冲洗等防尘降尘措施。运营期,饲料加工位于干草棚内,草料外购且不在场内粉碎,仅在饲料加工过程中加水搅拌。养殖羊舍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控制饲养密度、保持舍内通风、采用干清粪方式、及时外运羊粪、合理配置日粮、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羊粪堆场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粪便及时外运、喷洒微生物除臭剂、加强周边绿化等措施,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降低无组织恶臭气体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NH3、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略)-(略))表2小型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冬季供暖采用电暖气,不得设置燃煤设施。 2.加强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生活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区泼洒抑尘。运营期,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和干清粪工艺。羊舍活动场的羊粪、羊尿经漏粪板落入下方粪沟,由刮粪板清理至粪污收集池,再通过密闭车辆转运至羊粪堆场暂存。项目新建一座(略)㎡的半封闭式羊粪堆场,四面设1.5米高围墙,顶部设遮雨棚,地面进行重点防渗并设置防溢流沟。羊舍粪床每日清理一次,采用直接消毒杀菌,不冲洗,无冲洗废水产生。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委托第三方环卫公司抽运至张掖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对羊粪堆场、粪污收集池、病死羊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一般固废间、化粪池、育肥羊舍、初期雨水收集池等进行一般防渗,并在场区下游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一眼(现有),监测频次为1次/年,监测报告存档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3.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回收,不能回收部分及时清理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羊粪经堆场暂存后,由加盖式槽车拉运至有机肥生产企业作为原料;病死羊由封闭式专用车辆按农业(畜牧)部门要求清运并规范处置;动检防疫过程中产生的废注射器、废药瓶等动物防疫废弃物,按农业(畜牧)部门规定进行安全处置;原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4.做好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措施,保持良好的饲养环境,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排放限值。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加强对场界内开挖土方临时堆放场地管理,施工期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水土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