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项目高盐废水经“混凝气浮+三效蒸发”预处理、高浓废水经“混凝气浮”预处理后一起进入一套“微电解+芬顿氧化+混凝沉淀”装置处理后再与低浓低盐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真空泵冷凝水、循环系统置换水、尾气吸收系统废水、地坪冲洗废水、设备清洗水、真空系统置换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生活废水一起排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单元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沫河口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颗粒物、氯化氢、四氢呋喃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5、表6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NMHC、甲醇、1,2-二氯乙烷、乙酸乙酯、乙腈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略) 2.废水 项目高盐废水经“混凝气浮+三效蒸发”预处理、高浓废水经“混凝气浮”预处理后一起进入一套“微电解+芬顿氧化+混凝沉淀”装置处理后再与低浓低盐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真空泵冷凝水、循环系统置换水、尾气吸收系统废水、地坪冲洗废水、设备清洗水、真空系统置换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生活废水一起排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单元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沫河口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废水排放执行沫河口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以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和表3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设备为泵类、风机等。机械设施基本位于室内,可以通过选择低噪设备、安装减震设施、加强周边环境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采取各项噪声控制措施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滤饼残渣、浓缩残渣、离心釜残、滤饼残液、废活性炭、精馏釜残、浓缩釜残、过滤残渣、蒸馏釜残、过滤废液、废盐、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树脂脱附冷凝废液和废树脂、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实验室固废等,危险废物经厂区危废贮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建成后危险物质(异丙醇、甲醇、乙腈、二氯乙烷、三氯化铝、乙酰氯、醋酸、醋酸酐、氯化氢、CO、氰化氢及 COD 浓度大于 (略)mg/L 的工艺废水)及风险场所(原料罐区、酸碱罐区、危险品库一、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项目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重点做好场所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厂区设置处理设施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应急管理计划,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并跟踪监测,并采取相应措施,配备消防、应急材料等。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配备完善的消防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综合环境风险评价,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