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六安市洁康环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医疗废物处置产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
听证权利告知:(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主要建设内容:(略)
二、环评文件审查情况
(一)程序合法性审查
1. 本项目行业属于N(略)危险废物治理,项目采用高温蒸汽灭菌工艺处置医疗废物,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重点管理。
2. 项目环评单位安徽德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和编制主持人当前均无记分记录。
3. 按照省厅和市局审批目录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
4. 技术评审会专家出具了技术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结论:(略)
5. 项目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我局进行了(略)个工作日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二)内容合规性审查
1.项目选址合理。本项目在六安市洁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用地范围内,未新增用地。项目符合《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略)—(略))中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选址要求。本项目的建设与周边企业不存在行业冲突,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2.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
3.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六安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略)
项目废气污染因子及治理措施一览表内容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或污染源 | 污染物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略)/综合处理厂房废气处理系统 | 颗粒物、NMHC、NH3、H2S | 项目高温灭菌废气经高效精滤过滤器+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后,与上料废气、破碎废气、贮存冷库废气、危废间废气一并接入1套“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 NH3、H2S 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表3中标准限值 |
DA(略)/污水处理站恶臭处理系统 | NH3、H2S |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收集后经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
厂界 | 颗粒物、NMHC、NH3、H2S | 加强车间有组织废气收集;危废暂存间、贮存冷库密闭;污水处理站构筑物密闭 | 厂界无组织NH3、H2S 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中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厂房外 | NMHC | 加强车间有组织废气收集;危废暂存间、贮存冷库密闭;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略))中表A.1标准限值 |
2.废水:(略)
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综合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一级MBBR池+二级MBBR池+二沉池+滤池+消毒池”,处理规模为(略)t/d。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超滤+反渗透+消毒,处理规模为(略)t/d。
3.噪声:(略)
4.固体废物:(略)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略)
6.环境风险:(略)
7.总量指标:(略)
三、环评总体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相关规划,项目选址合理,项目所在地周边无重大环境制约要素;项目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在落实各项污染治理、风险防范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基础上,排放污染物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在严格落实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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