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宝林公司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安顺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采取措施减少粉尘的产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以及缩短施工时间等方法减少噪声污染。施工期粉尘排放标准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略)/(略)—(略)),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洗瓶/洗桶废水、化验室质检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地面清洁废水、洗衣废水。企业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单位1#厂房配套的公共卫生间及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纳入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系统。本项目仅开展化妆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的常规检验,检验过程不使用有机溶剂;产生的化验室废液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处置。经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规模为:(略)3应急事故池。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复配(配料、均质搅拌)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复配(配料、均质搅拌)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配料操作通过设置排气扇实施机械排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略)-(略))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设施废气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通风、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产生的臭气浓度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表1二级排放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售卖或由相关单位回收。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产生的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略)- (略))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限值。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