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水分烘干炉、喷漆烤炉、火焰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喷涂生产线调漆、喷漆、流平、烘干、点补有机废气、喷枪清洗有机废气、其他环节(刮渣间、循环水泵房、油漆仓库、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RTO燃烧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恶臭等。 水分烘干炉、喷漆烤炉、火焰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略) 喷涂生产线调漆、喷漆、流平、烘干、点补有机废气、喷枪清洗有机废气及其他环节(刮渣间、循环水泵房、油漆仓库、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RTO燃烧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略) 以上预处理后的废气与负压收集的流平有机废气、烘干有机废气合并引至RTO蓄热燃烧装置处理后,与RTO燃烧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略)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二甲苯、甲苯、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标准限值,颗粒物、SO2、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二级标准要求。 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略) 污水处理站恶臭:(略) 2.废水。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喷漆循环水池废水、前处理系统排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滑撬及治具清洗废水、除臭系统碱喷淋废水)和清净下水(纯水制备系统浓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外排水)。 喷漆循环水池废水经预处理(投加漆雾凝聚剂+混凝气浮沉淀除漆渣)后与前处理系统排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滑撬及治具清洗废水、除臭系统碱喷淋废水合并经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工艺为:(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清净下水(纯水制备系统浓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外排水)和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起经厂区总排口排放,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产城融合示范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厂区总排口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三级标准和产城融合示范区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 3.噪声。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降噪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漆渣、废溶剂、破损包装桶、打磨抛光除尘灰、空气净化系统废过滤材料、废过滤棉、废水处理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