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柳宙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微棱镜反光膜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
听证权利告知:(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主要建设内容:(略)
二、环评文件审查情况
(一)程序合法性审查
1. 本项目属于C(略)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年用溶剂型胶粘剂(略)吨及以上,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塑料产品年产量不足1万吨,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登记管理。
2. 项目环评单位安徽德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和编制主持人当前均无记分记录。
3. 按照省厅和市局审批目录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
4. 技术评审会专家出具了技术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结论:(略)
5. 项目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我局进行了(略)个工作日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二)内容合规性审查
1. 项目选址合理。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园A7和A(略)标准化厂房进行本项目的建设。本项目的建设与周边企业不存在行业冲突,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2.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目录内的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类项目。
3.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所列的行业准入要求。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略)
项目废气污染因子及治理措施一览表内容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或污染源 | 污染物 | 环境保护措施 |
大气环境 | DA(略)/调胶、涂布、熟化和印刷废气治理 | 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甲苯、颗粒物、SO2、NOx | 调胶房、涂布房、熟化房和印刷房均采取密闭设计,各工艺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引入1套“RTO装置”焚烧处理,最终于(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
DA(略)/热压、热密封废气治理 | 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酚类、氯苯类 | 项目热压、热密封工序生产车间按照无尘车间要求建设,车间密闭。热压、热密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终于(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
A(略)生产厂房 | 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甲苯、二氯甲烷、氯苯类、酚类 | 加强调胶房、涂布房、熟化房和印刷房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管理,保证废气得到有效地收集。项目热压、热密封工序生产车间按照无尘车间要求建设,车间密闭。热压、热密封工序有机废气产生量小,最终通过车间新风系统排出。 |
2.废水:(略)
3.噪声:(略)
4.固体废物:(略)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略)
6.环境风险:(略)
7.总量指标:(略)
三、环评总体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及产业规划要求,符合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物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可以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的功能级别,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控。建设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制度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