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李某某户砂石场虽已关停,但未采取措施进行生态修复”问题已完成整改。盘龙区阿子营街道办事处联合盘龙区农业农村局、盘龙区自然资源局、盘龙区阿子营街道马军村委会已与李某某取得联系,并就生态修复相关事宜进行了初步协商。经盘龙区阿子营街道办事处、马军村委会多次与李某某协商,(略)年6月(略)日对现场堆积的松针清理后进行了补植补种。 (二)针对“李某某(略)年至(略)年建盖的住宅、李某某(略)年建盖的住宅、余某某(略)年建盖的住宅手续不够完善”问题已完成整改。盘龙区阿子营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委会、村小组按照农村宅基地确认程序,开展“一户一宅”认定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已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三)针对“张某某砂石场虽已关停,未采取措施进行生态修复和复耕复种”问题已完成整改。(略)年5月(略)日盘龙区阿子营街道马军村委会对张某某砂石场上半部分堆积的砂石进行清理后,移交盘龙区农投公司开展生态修复。截至(略)年6月(略)日,盘龙区农投公司已完成砂石场的植被恢复工作。 (四)针对“张某某在场院内建盖牛棚进行零星养殖,数量较多”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并持续监控。盘龙区阿子营街道办事处已与当事人张某某进行了协商,张某某承诺按要求整改,不再购买新牛犊,在半年时间内逐步减量,直至达到水源保护区养殖数量的限定要求。近期经盘龙区阿子营街道办事处和马军村委会巡查,目前暂未发现有新增养殖的情况。 (五)针对“余某某未经审批,实施占用‘农改林’建盖厨房、棚房、硬化场院及修建围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问题已完成整改。(略)年5月(略)日,盘龙区阿子营街道办事处、盘龙区农业农村局已就余某某占用“农改林”建盖厨房、棚房及硬化的场院的问题,对余某某进行了调查询问,并下达了限期七天内自行拆除的整改通知书。期间盘龙区阿子营街道办事处多次就违法建筑拆除事宜与余某某进行沟通,均未果。(略)年7月(略)日,盘龙区阿子营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余某某违法建盖的厨房、棚房、硬化场院及部分围墙进行了强制拆除。 (六)针对“余某某在建盖厨房、棚房和硬化场院施工过程 中私自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对水体造成加大污染隐患”问题已完成整改。(略)年5月(略)日,盘龙区阿子营街道办事处已将余某某堆积在牧羊河边的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