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喷砂粉尘、点胶废气、固化废气、印刷废气、烧结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清洁废气、打标废气。 焊接烟尘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喷砂粉尘废气采用“密闭负压集气口+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点胶废气采用“集气罩+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废气采用“密闭负压集气口+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印刷废气、烧结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采用“密闭负压集气口+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排放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略)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略)5、SS、NH3-N 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蚌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清洗废水经滤芯过滤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蚌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纯水制备浓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蚌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淮河。 废水排放从严执行蚌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4中的三级标准。 3.噪声 项目噪声源来源于风机等。通过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风机安装减振垫和消声器,设置隔声罩等措施来减少噪声的影响。各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略) 危险废物:(略) 5.环境风险 项目建成后危险物质及风险场所为存放(略)硅胶、机油、无水乙醇、玻璃膏的化学品库、危废暂存间。风险物质有废机油、(略) 硅胶、废活性炭、机油、玻璃膏、无水乙醇。建成后通过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保证消防设施可用有效。严格落实每日巡检,进行例行监测。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配备足够事故应急物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措施,控制、削减风险危害。综合环境风险评价,在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