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监控计划,从保护生态角度严格限制大型机械进入施工场地。防止因施工方式不当破坏环境。 (2)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面积,减少临时占地。标明施工活动区,禁止施工人员随意到非施工区域活动。 (3)施工车辆必须沿规定的运输路线行驶,不得随意越界行驶。 (4)采取表土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对各开挖面和占地区域要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和熟化土分开堆放,并按原土层顺序回填,以便施工区植被恢复。 (5)工程土石弃渣禁止随意弃渣。 (6)做好场内公路、变电站、施工生产设施等区域的水土保持工程防护措施。 (7)针对场内施工公路、施工生产生活建筑、临时堆土场、风机基础等区域进行生态恢复。 (8)清理公路沿线渣料,对沿线裸露区域覆土恢复植被。 (9)施工结束后清理场地,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场地清理完毕后覆土恢复植被。 ((略))对施工区域植树种草,尽量采取植物遮挡措施。风机基础区采取覆土植草。草种建议选择芒、丝茅等区域优势种类。 ((略))弃渣场下游应建拦渣坝,上游及两侧设截水沟,出口设置沉砂池;严格控制弃渣场占地范围,将场内的表层土剥离后单独堆存在弃渣场库尾,并用填土麻袋挡墙拦挡,后期用于绿化覆土;弃渣场植被恢复绿化技术措施可采用厚层基质种植技术、喷播植草技术和回填土绿化技术;种植适合当地环境的树木和草本植物,可以固定土壤,减少雨水对土壤的冲刷作用,同时植物的覆盖也可以减少蒸发,保持土壤水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规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弃渣场定期洒水、喷水抑尘。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散料堆场洒水、密闭存储、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 (2)装载水泥、砂料等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或者车斗用苫布或篷布遮盖。出入工地的车辆进行清洗,以防止泥土被带出。选用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略)/(略)-(略))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3.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统一收集、排放至施工营地内的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作施工营地附近区域农田施肥,化粪池应该定时进行清掏,避免淤泥堵塞,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化粪池进行清理、掩埋。生活污水不得排入邻近的周边沟渠,不得与雨水混合后外排。在施工场区设置隔油池1个(规格为0.8m×0.(略)m×0.3m),2个沉淀池、2个清水池,尺寸均为2m×1m×1m(长×宽×高);2个沉淀池轮换使用,定期清理淤泥。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在距离敏感点较近的道路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声屏障。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附近路段时,限速行驶,并禁鸣高音喇叭。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维护和保养。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本工程设置2处弃渣场,占地面积(略)m2,总容量6.7万m3,实际堆渣量6.(略)万m3,其中表层土1.(略)万m3,废弃土石方及时清运至弃渣场集中堆放。 2处弃渣场一览表 项目 | 占地面积(m2) | 渣场容量 (万m3) | 弃渣量 (万m3) | 具体位置、占地类型 | 服务范围 | 选址特征 | 1#弃渣场 | (略) | 3.0 | 2.9 | 位于漆木冲东北1.5km处,灌木林、 | 6~(略)T风机 | 弃渣场选址在道路旁,位于沟谷地带或缓坡处,下游(略)m范围内无居民住户和河流沟渠。 | 2#弃渣场 | (略) | 3.7 | 3.(略) | 梭弄村西北1.1km处,灌木林 | (略)~(略)T风机、(略)~(略)T风机 | 合计 | (略) | 6.7 | 6.(略) | / | | / |
(2)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理。隔油池污泥委托有餐厨垃圾经营性收运、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3)废机油收集后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枧槽冲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 临时堆存场选址必须避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先选择无地表径流或远离水体(略)米以上的区域;周边建设截排水沟和临时沉淀池,防止淋溶水外溢;编制施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及相关材料;关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情况,一旦发现工程污染水质及被覆盖情况立刻启动相应应急措施,落实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结合场地自然植被类型和原有生态功能恢复植被,采用乔、灌、草配置模式。 7.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优化工程空间布置方案,尽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紧邻生态保护红线地块,禁止外扩施工,边界竖立施工警示标牌;严格控制施工用地范围,加强管理,禁止未经批准擅自超越批准的红线范围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压占、破坏批准用地范围外的树木、灌丛、草地等植被;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尽可能避免施工便道、作业面及工程废渣等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禁止设置渣场、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剥离表土集中存放,在施工期及施工结束后加强生态保护与恢复;废机油、废水等严禁倾倒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优化施工设备的布置,将较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生态保护的区域,减轻施工噪声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动物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8.龙里猴子沟风景名胜区保护措施 临时堆土场、施工营地等临时设施须设置在风景名胜区范围以外;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生产生活废水不得直接排入风景名胜区,禁止施工人员向景区内倾倒固体废物等活动;在施工场地周边修建截(排)水沟,在雨水汇流处设置沉淀池,在沉淀池出口铺设土工布,雨季地表径流经沉淀处理后排放;做好水土流失防护工作,施工开挖边坡及时夯实,雨天及时对开挖面进行覆盖;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采取覆土绿化、恢复植被等措施,绿化树种上应选择当地优良和具有绿化和美化环境的乔灌木进行搭配,并注意与景区景观相协调。 9.公益林保护措施 对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天然灌木林,按要求办理林地相关手续,对施工场地内可以保留的高大乔木采取围挡保护措施;采取有效遮盖、封闭等防尘措施,禁止露天长期敞开堆放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实施密闭运输,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项目划定的红线范围施工,不得越界施工,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公益林;禁止在沿线的公益林范围内堆放弃土、弃渣和生活垃圾,同时在紧邻公益林的边界竖立施工警示标牌,减缓影响;影响区内植被恢复必须以乡土植物为主,严禁外来植物,防止外来植物对该区域生物入侵,栽植乔-灌-草复合生态系统为主,加速植被恢复。 (二)营运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禁止砍伐破坏植被,选用当地物种植被对风机基座周围进行绿化。风电场除必要的照明外,减少夜间灯光投射,减少对兽类惊扰影响。加强防火、禁猎,保护风电场周边植被及动物的生存环境,加强风电场员工教育和管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项目运行后,在鸟类迁徙强度大的季节,观测鸟类迁徙情况,在鸟类迁徙季节,为保护鸟类,计划把风机定期检修在鸟类迁徙季节,尽可能减少及停止部分风机的运营。将鸟类保护工作纳入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对风电场运营的1~3年内进行鸟类跟踪调查及监测,对风机区域鸟类通过量和死亡率监测。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风电场建成投入运行后,项目自身不产生大气污染物,仅依托的升压站厨房产生少量油烟对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纳入升压站管理范畴。 巡查道路每天会有少量车辆通行,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产生量少且分散,区内植被覆盖度高,对尾气、扬尘的吸附作用强。因此,运行期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极小。 3.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风机运行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项目管理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红岩(略)kV升压站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纳入红岩(略)kV升压站管理范畴。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风机,加强风机日常维护,定期检查风机机械系统,保证风机运行良好。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废变压器油、废机油、废铅蓄电池和废电容器等危险废物暂存于红岩升压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及时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2)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退役期 本项目役期满后拆除的风力发电机组组件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各类变压器、逆变器等电子设备拆除后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拆除硬化地面基础,并对场地进行土地整治和生态恢复,不能再利用的构(建)筑物应进行拆除,对场地进行平整并覆土进行生态恢复,拆除过程中尽量减小对土地的扰动,对于原有绿化用地应保留,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送当地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场堆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