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在已建厂房内进行建设,施工期只涉及设备安装,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的短期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配料、混合粉尘设置专门的投料密封隔间,经滤筒过滤装置净化后无组织排放,废料磨粉、破碎粉尘一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略)m排气筒(DA(略))高空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二级标准。挤出、覆膜废气共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略)m排气筒(DA(略))高空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二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冷却水经冷却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洁废水经过化粪池收集处理后(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在运行期间均会产生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从源头减少噪声的产生,合理布局设备位置,使高强度的噪声设备远离项目边界及环境敏感点,设置较为隔声的生产车间,对噪声值高的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值。厂界四周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废PVC膜外售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边角料、不合格成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环节;废活性炭、废胶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胶桶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