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社会心理服务及学科建设指导培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广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根据工作需要拟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社会心理服务及学科建设指导培训,现面向社会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为社会心理服务及学科建设指导培训,资金来源:(略)
二、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承诺函)
8.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略).特定要求:(略)
备注:(略)
三、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见附件
四、响应文件组成
1.响应文件封面
2.投标(响应)函
3.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4.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
5.商务应答表
6.报价表
五、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2.响应文件份数:(略)
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禁止活页装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响应文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所盖印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
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装订、密封,在规定的评审时间前送达评审地点,由各参与的供应商代表递交。
七、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评审小组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略)
八、供应商邀请方式
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九、采购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将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告。
十、评审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评审结果、成交供应商名单。
十一、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后,成交供应商根据公告通知和要求到广安市第三人民医院领取成交通知书。
十二、询问和质疑
对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向广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提出。
注:(略)
十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供应商响应文件全部符合采购需求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十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地点:(略)
十五、评审时间及地点
1.评审时间:(略)
2.评审地点:(略)
十七、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1.联系人:(略)
2.联系方式:(略)
附件:(略)
(略)年(略)月(略)日
附件
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方案背景与目标
为全面提升广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有效推进辖区内在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同时提升精神专科的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服务方案。本方案旨在通过供应商专业的医疗资源和技术支持,实现采购人精神科和心理科学科能力的显著提升,以及辖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的完善。
二、人员资质要求
1.供应商派出参与采购人精神科心理健康指导服务的医护人员,需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有精神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精神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有丰富的临床诊疗和教学指导经验。
(2)具有心理学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心理治疗师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从事心理治疗工作5年以上,在动力学或家庭治疗领域有深入研究和实践经验。
2.供应商派出参与辖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指导的专家,除满足上述部分资质要求外,还需具备一定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经验,如曾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项目、开展过学生心理讲座或危机干预工作等。
三、服务内容
(一)精神科学科建设指导服务
供应商派出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医护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对采购人精神科学科建设进行全面指导,具体内容如下:
1.线上科室业务指导
(1)频率:(略)
(2)内容:(略)
(3)形式:(略)
2.线下查房及疑难病例讨论指导
(3)流程:(略)
3.专业系统培训
(1)培训内容:(略)
4.培训形式及安排
(1)线下培训:(略)
(2)线上培训:(略)
(3)培训证书:(略)
(4)考核方式:(略)
5.线上团体督导
6.中国心理学会正式会员注册推荐
(1)名额:(略)
(2)流程:(略)
7.科研课题申请协助
(二)辖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指导与培训
供应商派出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专家,对采购人目前相关社会心理服务项目进行指导培训,每年线上线下指导次数不低于(略)次,以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健全心理问题预防和监测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1.社会心理服务执行工作指导
(1)指导人员:(略)
(2)指导内容:
协助处理学校危机干预:(略)
协助处理网络舆情:(略)
2.督导访谈案例:(略)
3.培训鉴别访谈及讲座能力:(略)
4.学生及教职工心理讲座开展协助
(1)内容:(略)
(2)形式:(略)
(3)频率:(略)
5.教育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心理服务指导
(三)服务时间安排
服务项目
频率
具体时间安排
线上科室业务指导
每两月一次
每双月的第二个周五下午2:(略)
线下查房及疑难病例讨论指导
每双月的第三个周三(遇节假日顺延)
专业系统培训-线下
4期,每期2天
每年3月、6月、9月、(略)月各一期,具体日期提前一个月确定
专业系统培训-线上
4次,每次半天
每年2月、5月、8月、(略)月各一次,具体日期提前两周确定
线上团体督导
每月一次
每月最后一个周四晚上7:(略)
中国心理学会正式会员注册推荐
每年一次
每年5月启动推荐工作,6月完成材料提交
科研课题申请协助
每年1月-2月指导选题,3月-4月协助撰写申请书
辖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指导(线上线下)
每年不低于(略)次
根据采购人及辖区学校需求,提前两周确定具体时间
教育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心理服务指导
每季度一次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第二周(遇节假日顺延)
四、实施与保障
(一)组织保障
1.采购人及供应商分别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分工。采购人工作小组负责协调院内资源,配合供应商开展各项服务工作,收集反馈意见;供应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服务内容,确保服务质量。
2.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采购人及供应商每月召开一次线上沟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线下工作会议,及时交流服务进展情况,解决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资源保障
1.采购人为供应商开展服务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备支持,如线下培训和病例讨论所需的会议室、教学设备,线上服务所需的网络环境等。
2.供应商保障派出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时间投入,确保各项服务按时、高质量完成。同时,供应商为服务过程中所需的培训资料、教材等提供支持。
(三)质量监督与评估
1.建立服务质量监督机制,采购人对供应商每次服务的内容、过程和效果进行记录和评价,填写服务质量评价表;供应商定期对服务工作进行自我检查和总结,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2.每半年开展一次服务效果评估,通过问卷调查、访谈、业务考核等方式,了解采购人医护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情况、辖区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变化情况等,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优化服务方案,确保服务目标的实现。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略)
2.服务地点:(略)
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略)
4.验收要求:(略)
5.支付方式:(略)
6.支付约定:(略)
7.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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