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我院拟对“凯江校区北区警体馆应急维修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
(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略)
(五)服务地点:(略)
(六)服务内容:(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对投标人的要求第1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对投标人的要求第2至5项,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特定条件第1项,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特定条件第2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特定条件第3项,提供承诺函。
注:(略)
三、施工要求
(一)本项目施工管理采用动态确认方式。采购人将每日下达具体施工指令,供应商须按指令要求作业
(二)采购人委派监理实施全过程现场监督。每日施工完成后,由供应商提请,经采购人与监理方共同对当日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现场核实并签认。
(三)工程质量须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四)本工程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1年。
(五)保修期内,工程出现任何因施工质量导致的问题,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书面或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派员抵达现场进行维修,直至恢复原状并达到验收标准。所有维修费用及连带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为施工安全的唯一责任主体,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部安全保障工作,并承担因施工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七)供应商须按国家及四川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堆放整齐、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与防护措施。在工程移交前,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保护期内发生损坏的,由供应商负责修复或赔偿。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时限内,将自有施工设备、剩余材料、废弃物及临时设施全部清理运离,使现场达到清洁安全标准。相关费用包含在项目报价中。
四、商务要求
(一)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次日组织人员与设备进场施工。
(二)施工期间,除不可抗力天气因素外,供应商须保证每日投入不少于5名具备相应工种技能的施工人员,节假日照常施工。报价应包含节假日加班等所有人工费用。
(三)如每日实际出勤施工人员少于5名,采购人有权按(略)元/人·天的标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累计出现3次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已完工程款项,并保留追索因工期延误所造成一切损失的权利。
(四)工程验收参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依据合同条款及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完成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
(五)工程计价以现场双方签字认可的工作量、《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略)) 、(略)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其配套文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为依据,按供应商报价下浮结算。
(六)规范中未涵盖的项目或特殊情况,其单价由采购人会同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询价或成本分析共同议定,供应商须遵从该定价,并供应商报价下浮结算。
(七)结算时以经采购人及监理签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送审金额按上述计价原则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委托的审计单位出具的审定额为准:(略)
(八)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9万元,并不得超过以预算金额及供应商所报降价幅度折算后的中标合同价。
(九)付款:(略)
五、报价及成交要求
(一)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材料、人工、安全、交通、安装调试、售后及各种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二)本项目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略)) 、(略)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其配套文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为计价基础,报降价幅度,报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得作上浮报价,上浮报价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本项目为一次报价,报价单须单独密封,谈判结束后现场统一提交。
(四)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五)报价涵格式
报价函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1.我方全面研究了“凯江校区北区警体馆应急维修工程(第二次)”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略)
2.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报价下浮比例为XX.XX%(大写:(略)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5.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略)天。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略)
通讯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日期:(略)
备注:(略)
六、踏勘现场
(一)供应商须于(略)年(略)月(略)日到学院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现场的位置、周边环境及其它足以影响最终报价的情况。未踏勘或对现场理解不足导致的任何施工延误或报价偏差,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供应商须针对此项在响应文件中单独作出承诺)。
(二)踏勘现场及答疑时间:(略)
(三)地点:(略)
(四)联系人:(略)
七、报名、投标及开标
(一)报名时间:(略)
(二)报名内容:(略)
(三)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略)
(四)提交标书和评标地点设在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略)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凯江校区南区行政楼五楼(略)会议室。如有变化,将提前1日通知。
(五)各供应商自行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资料,装订成册。
(六)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可见,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识内容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七)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证明;不能证明其参加开标合法身份的,恕不接受。
1.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提供:(略)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略)
(八)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业务咨询联系人:(略)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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