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选取市住建委与省级党报及其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市级主流媒体宣传服务项目清单及控制价编制采购代理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工作内容:(略)
二、资格要求
2.1本次谈判要求竞标人须具备:(略)
2.2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在省财政厅有不良行为记录。
三、报名方式
3.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谈判的单位,在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市住建委新闻中心报名。报名时,谈判单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并装订成册:
3.1.1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申请人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登记注册(网站截图);
3.1.3需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1.4需提交具备履行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需在人员配备材料中体现);
3.1.5需提交营业场所证明材料(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须的办公条件;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
3.1.6没有违法违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材料(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信用信息报告并提交两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1.7上述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1.8资料提交完整方接受报名。
3.2报名时间:(略)
3.3报名地点:(略)
3.4谈判时间:(略)
3.5谈判地点:(略)
四、最高限价
采购代理服务费最高总限价为(略)元,为两个代理服务项目,每个代理服务费不超过(略)元。
五、谈判规则(谈判办法及相关附件报名时提供):
5.1凡接受报名的,进入谈判现场的竞标人,须系本单位营业执照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场参与谈判,现场填报投标函,其它人员不得进入谈判现场。
5.2接受报名的竞标人在2家及以上时,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1家中选单位;接受报名的竞标人少于2家时,此次报名无效。竞争性谈判中,经审核有效竞标人为2家及以上时为有效谈判;少于2家时,此次谈判无效。
5.3中选单位提交的服务成果不满足规范及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选单位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谈判公告在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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