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服务采购公告
为依法推进四川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清算程序,进一步保障清算工作的专业性与合规性,清算人代表本基金拟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公开邀请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采购,由中标机构提供基金清算期间的专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本基金因合伙期限届满触发解散事由,现由清算人组织自行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清算需完成财务审计、资产处置、债务清偿等工作,需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协助完成。本项目采购人系四川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网址:(略)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中选会计师事务所需提供以下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清算期间财务审核与报表编制:(略)
2.出具清算专项审计报告:(略)
3.协助清算方案与清算报告编制:(略)
4.税务事务:(略)
5.资产及债权债务清查:(略)
6.其他配合事项:(略)
三、资格要求
参选会计师事务所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略)
2.经验要求:(略)
3.合规要求:(略)
4.独立性要求:(略)
四、响应性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向报名参与本项目的参选机构,请于报名时间内提供参选机构执业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如参选机构是分所的,需取得总所授权文件),由项目负责人工作邮箱发送至chenlei.beijing@dentons.cn申请获取《四川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时间与地点
1.报名及材料递交截止时间:(略)
2.材料递交地点:(略)
3.联系方式:(略)
六、特别说明
1.参选机构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如有虚假,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2.中选结果以清算人书面通知为准;
3.未尽事宜以《四川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4.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基金清算人所有。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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