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内容:(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地点:(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略)
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略)〕3号)执行),“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须承诺:(略)
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除能源、金融、通信、保险等相关的特殊行业分公司外,其余行业分公司参与响应须取得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并注明相关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供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谈判申请文件格式范本;并且提供网上查询股权信息截图(企查查或者天眼查或同类查询软件均可))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递交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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