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校区弘商楼一楼大厅墙面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采购数量:(略)
采购预算:(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内容:(略)
3.采购方式:(略)
4.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略)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如不需缴纳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须承诺:(略)
(8)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9)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函】;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安全员须具有安考证(C类);
((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5.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
(1)现场报名:(略)
(2)网上邮件报名:(略)
6.谈判文件获取时间:(略)
7.谈判文件获取地址:(略)
8.谈判文件发售价格:(略)
9.投标保证金:(略)
(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略).谈判时间:(略)
(略).谈判地点:(略)
(略).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略)
(略).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系地址:(略)
报名联系电话:(略)
邮 箱:(略)
项目联系人:(略)
(略).银行账户信息
(1)结算账户:
开 户 名:(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2)投标保证金交纳专户:
注意:(略)
机构名称:(略)
日 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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