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最高限价:(略)
3、采购需求:(略)
4、服务周期:(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备代理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业务能力,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进行备案,提供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网页截图。
4、供应商承担过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通行业类招标代理的项目,提供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内交通行业类招标代理业绩的页面截图。
5、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不参与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略)-(略)年招标代理项目的投标响应活动,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未按上述要求进行谈判文件获取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5、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如无故不参加谈判而造成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略)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注:(略)
五、开启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响应保证金:(略)
2、项目谈判活动模式:(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2月9日
2.9终《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略)-(略)年招标代理项目》代理服务项目.docx
申请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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