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邀请函
尊敬的供应商:
浙江海港阳光采购有限公司拟对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略)年实心轮胎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诚邀请贵公司前来谈判。
一、采购编号
YGZC-WZ-(略)-1-1
二、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单一来源资格后审方式。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三、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 货物名称及数量:(略)
2. 交付时间/交货期:(略)
3. 技术要求:(略)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制造商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不少于5条所投品牌同等级实心轮胎的销售业绩(同等级为轮胎规格型号≥招标最低要求,业绩数量可由多个合同业绩累计,制造商品牌的销售业绩可作为其授权代理商的销售业绩)。须提供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供货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②结算发票扫描件,二者缺一不可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对供应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谈判方式,供应商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略)
2.网上报名时间:(略)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谈判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六、谈判保证金
1.金额:(略)
2.供应商应于(略)年 4 月 2 日(略)时(略)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谈判保证金应通过谈判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谈判保证金无效。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略)
八、谈判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采购将于(略)年 4 月 3 日9时(略)分在浙江海港阳光采购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地址:(略)
注意事项:
1.供应商于谈判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供应商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成交单位须在明确成交后、获取成交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或平台公告。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商务联系人:(略)
技术联系人:(略)
投诉受理邮箱:(略)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略)
CA咨询热线:(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