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无人机常态化飞行项目公开谈判公告1.谈判采购条件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无人机常态化飞行项目(项目编号:(略)
2.项目概况
2.1 采购内容和范围: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于(略)年通过载重(略)公斤长航时的纯电多旋翼无人机完成了红河绿春半坡乡邮政所—牛托落河—半坡村—高井槽村邮路对应航线的空域申请、航线勘验、航线规划、起降场选址及建设、飞行测试、人员培训等试点验证工作,完成了多机型无人机在高海拔复杂环境下的物流作业试点验证测试。
本次无人机常态化飞行项目基于已建成的红河绿春半坡乡邮政所—牛托落河—半坡村—高井槽村邮路,开展为期(略)个月的常态化飞行服务。
本次无人机常态化飞行项目的服务内容分为两个实施阶段:
一阶段:(略)
二阶段:(略)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采购预算:(略)
2.3 服务期限:(略)
2.4 服务地点:(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供应商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3.3财务要求:(略)
3.4供应商必须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3.5自(略)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6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云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已被移除的除外)。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3.8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3.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谈判。
3.(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转包、分包。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标书费汇款回执(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
4.2 谈判文件费用为(略).(略)元,售后不退。(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标书费”)
收款人:(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4.3 CA办理及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流程:(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5.3 递交方式:(略)
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略)
2)加密:(略)
6.开标
6.1 开标形式:(略)
6.2 开标时间:(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谈判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略)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