椿木镇(略)年公厕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邻水县“一镇一厕”建设运行维护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邻水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邻府规〔(略)〕4号)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建设地点:(略)
(四)建设内容及标准:(略)
(五)资金来源:(略)
(六)最高限价:(略)
(七)建设工期:(略)
二、施工队伍报名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政府投资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九)报名单位对其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地点:(略)
(二)报名时间:(略)
(三)报名保证金缴纳:(略)
(四)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单位法人代表报名的,需提供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单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介绍信、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报名施工单位的行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谈判时间和地点
(略)年4月(略)日(略):(略)
特别提醒:(略)
五、签订合同及资金拨付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项目业主向中选单位发布中选通知书,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选单位必须在项目业主发出中选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项目完工,施工单位必须(略)%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不得拖欠。如有拖欠,项目业主将督促施工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后予以初验。县级复核验收合格后,业主单位按程序申请资金拨付。
(三)其它未尽事项,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为准。
六、特别说明
(一)报名资料需现场审核,资料不齐的,可在报名时间内补交报名资料。
(二)提交的所有纸质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相应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所有资料必须打印清晰,否则视为资料不齐。
七、公告形式
本公告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椿木镇人民政府政务公示栏等形式公示,请自行查阅。
八、监督电话
椿木镇纪委:(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邻水县椿木镇人民政府
(略)年4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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