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院可回收性废物处置管理,保障医院合法权益,现就我院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透析桶委托处置项目,组织院内谈判,相关事宜公示如下,接受院内监督。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略)
项目核心要求:(略)
服务期限:(略)
服务范围:(略)
二、服务内容
中标单位负责我院上述三个院区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透析桶的全程回收、合规处置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医疗可回收物品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处置流程规范、可追溯,杜绝违规处置行为。
三、投标人(谈判参与方)资质要求
经营范围包含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回收、处置相关业务(需明确包含处置范围,贴合项目核心需求);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回收、处置及履约能力(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均可);
未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谈判资格记录期限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当地配备常驻回收运输人员及符合规定的专用运输车辆,可随时响应医院需求,提供上门回收服务,确保回收及时、规范;
具备同类型医院同类回收处置服务业绩,需提供近期(近3年内)相关服务合同(原件备查)。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授权代理人到场,需额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满足本公示第三条“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经营范围佐证、业绩合同、运输人员及车辆相关证明等);
信誉证明材料:(略)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清晰标注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成功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报名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上午:(略)
下午:(略)
注:(略)
六、报名方式
电子版报名:(略)
纸质版提交:(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逾期送达(含电子版、纸质版)的报名资料,我院不予受理。谈判文件、谈判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报名邮箱统一通知。
七、监督说明
本公示接受院内各部门、职工监督,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向我院相关部门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山东大学齐鲁第二医院
公示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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