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承包商/供应商须知
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无,自行采购 |
3 | 项目名称 | 中国电建西北院陕西西乡抽水蓄能电站地应力测试及高压压水试验项目 |
4 | 建设地点 | 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 |
5 | 资金来源 | 主体工程款或采购人自筹资金。 |
6 | 出资比例 | (略)% |
7 | 采购范围及内容 | 详见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
8 | 服务期限 | 详见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
9 | 质量要求 | 详见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
(略) | 承包商/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采购公告 |
(略)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略)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踏勘 |
(略) | 分 包 | 不允许中标本工程后再次进行分包; |
(略)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 (1)采购公告; (2)承包商/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
(略) | 响应截止时间 | 详见采购公告 |
(略) | 承包商/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略) 小时内 |
(略) | 承包商/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略) 小时内 |
(略) | 响应有效期 | (略)天 |
(略)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3 年,指 (略) 年1 月1日起至 (略)年(略) 月(略) 日止。 |
(略)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5年,指 (略) 年 1 月 1 日起至 (略) 年 (略) 月 (略) 日止。 |
(略) | 近年企业信誉情况 | 近3年,指 (略) 年 1 月 1 日起至 (略) 年 (略) 月 (略) 日止。 |
(略)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在响应文件中设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
(略) | 响应文件份数 | 加密响应文件1份 |
(略)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中国电建采购采购数智化平台线上投递 |
(略)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略)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
(略) | 开标程序 | 中国电建采购采购数智化平台线上开标 |
(略)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公示媒介:(略) 公示期限:(略) |
(略) | 签订合同 |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
(略) | 招标限价 | (1)最高含税响应限价:(略) (2)报价方式:(略) |
(略) | 响应费用 | 承包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响应费用。 |
(略) | 响应文件 | (1)承包商/供应商应合理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响应文件的真实和有效,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合同实施过程中,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将视为承包商/供应商的重要承诺。 (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承包商/供应商认真阅读,以避免响应文件产生偏离或响应不足。 (3)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失败将由承包商/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
(略) | 谈判小组的组建 | 谈判小组构成:(略)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略) |
(略) | 谈判顺序 | 按照响应文件递交的(正序)顺序进行谈判 |
(略) | 详细评审方法 | 最低价法 |
(略) | 谈判小组推荐 成交候选人数量 | 推荐成交候选人名,且标明顺序。 |
(略)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承包商/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
(略) | 同义词语 | 构成采购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合同附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采购响应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承包商/供应商”进行理解。 |
1. 总则
1.1采购方式
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公开谈判公告(或谈判邀请书)约定具体的谈判采购方式,其中:
公开谈判采购是通过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略)
非公开谈判采购是指以定向邀请通知书的方式邀请3个以上的特定的承包商/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的采购方式。成交结果将通告所有邀请参与谈判采购的承包商/供应商。
1.2采购组织形式
1.2.1采购组织形式分为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两种方式,本项目采购组织形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本谈判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1.3 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采购范围:(略)
1.3.2 服务期:(略)
1.3.3工程质量标准/货物技术性能指标/服务质量标准:(略)
1.3.4建设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略)
1.4 承包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承包商/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略)
(2)业绩要求:(略)
(3)财务要求:(略)
(4)信誉要求:(略)
(5)其他要求:(略)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响应文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交给采购人。响应文件须由联合体各方均加盖公章,表明共同认可响应文件;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承担连带责任。采购人有权要求联合体任何一方承担联合体全部责任。
1.4.3 承包商/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略))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略))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略))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设备/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在近三年内承包商/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略))法律法规或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币种
承包商/供应商的投标币种要求详见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 费用承担
1.6.1 承包商/供应商准备和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承包商/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投标的一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2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承包商/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承包商/供应商应按照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1.6.3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成交单位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依照差额定率累进法核算。(采购人根据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采购代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的费率在附件七中填写完整。)
1.7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资料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 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承包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承包商/供应商与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承包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版本为准。
1.9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略) 踏勘现场
1.(略).1 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承包商/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承包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略).2 承包商/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略).3 承包商/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承包商/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略).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承包商/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承包商/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谈判采购预备会
1.(略).1 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承包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略).2 承包商/供应商应在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略).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承包商/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承包商/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 分包
1.(略).1承包商/供应商拟在中标成交后将中标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分包商的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承包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说明需要分包的工程及范围,提供与拟分包内容相对应的拟分包商短名单以及双方协作关系说明,近3年内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主体责任单位不能列入分包商短名单。并且分包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1.(略).2成交承包商/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承包商/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承包商/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略) 商务和技术偏差
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或者承包商/供应商未提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将视同承包商/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承包商/供应商对于谈判采购小组的澄清回复如存在与其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澄清回复内容为准。
1.(略).1非实质性偏差
非实质性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承包商/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离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响应文件中的以下情况视为非实质性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对报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响应报价未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
(2)管理组织设计(含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
(3)响应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非关键性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非实质性偏差可通过澄清等方式要求承包商/供应商纠正。
1.(略).2实质性偏差
实质性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在一些关键性条款、因素上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中的以下情况视为实质性偏差:
(1)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响应担保有瑕疵;
(2)响应文件没有承包商/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规格、技术和服务标准的要求;
(5)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认定承包商/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否决响应文件处理。采购文件对实质性偏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2.1.1本采购文件包括:
(1)公开谈判采购公告(或谈判采购邀请书);
(2)承包商/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草案;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8)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采购人根据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1.2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当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或者“采购邀请书”与采购文件其他部分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采购公告”或者“采购邀请书”为准;当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承包商/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承包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人可根据承包商/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承包商/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承包商/供应商推迟递交相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承包商/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因承包商/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承包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承包商/供应商在本章第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略)
1) 响应函;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 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 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委托书(如有);
4) 响应担保(如有);
5) 报价表;
6) 资格审查资料;
7) 商务评审资料;
8) 技术评审资料;
9) 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资料。
3.1.2承包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谈判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3)所指的授权书;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承包商/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响应担保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5)目所指的响应担保。
3.1.4承包商/供应商在谈判和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报价
3.2.1响应报价应为包含了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项目所在国税金的价格,同时应列明增值税的税率,报价表中应明确列出不含税价格和税额。除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承包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响应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价格清单。采购人将根据项目情况,在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第3.1.1项中选择按照含税价格或不含税价格对承包商/供应商进行价格评审。无论以何种价格进行评审,采购人最终将按照含税价格与成交承包商/供应商签约。
3.2.2 承包商/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任何因承包商/供应商忽视或误解项目总体情况使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损失的,由承包商/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成交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在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百分比幅度内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承包商/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及相关报价计算说明。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承包商/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略)
3.3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除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略)日,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承包商/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承包商/供应商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延长期内响应文件仍然有效,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承包商/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
3.4 响应担保
3.4.1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响应担保的,承包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响应担保格式递交响应担保,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承包商/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响应担保,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严禁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联合体参与响应的,其响应担保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承包商/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响应担保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应提供采购人认可的国内银行(如:(略)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响应担保,响应担保有效期均应与响应有效期一致。采购人如果按本章第3.3.2项的规定延长了响应有效期,则响应担保的有效期也应相应延长。
3.4.2 承包商/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担保的,谈判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3.4.3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承包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承包商/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承包商/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承包商/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提交的响应担保,经承包商/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担保将不予退还:
(1)承包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发生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担保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承包商/供应商在谈判采购活动中发生违法失信行为等)。
(4)承包商/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5)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承包商/供应商应按照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函)对承包商/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文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5.2(A)采用全流程电子方式采购的,须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B)采用非全流程电子方式采购的,须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6 响应方案
3.6.1响应方案应当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3.6.2 除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承包商/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外,承包商/供应商可在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和相对应的报价表。承包商/供应商在最终报价前结合谈判情况应确定一个最终方案,并针对最终方案提出最终报价。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工期/供货期/服务期限、响应有效期、采购人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采用电子采购的项目(仅指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不包括非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承包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电子响应文件由承包商/供应商使用“电建交易系统”自带的“(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2)承包商/供应商在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承包商/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承包商/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承包商/供应商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承包商/供应商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系统,另外将不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复制到一张U盘中。承包商/供应商应保证U盘中的文件无病毒,可正常读取,如因U盘中的响应文件被杀毒软件删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U盘需使用专用信封包装,信封封面上载明的信息详见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要求。U盘表面粘贴专用的“U盘贴”,并将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承包商/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填写在“U盘贴”上。
(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建交易系统(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6)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3.7.3(B)(1)纸质(不采用电子采购的项目或非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或以纸质辅助开启及评审的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和(或)盖章,其中响应函、谈判及评审过程中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承包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由承包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承包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数见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承包商/供应商应根据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图标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除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电子响应文件所附证书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纸质响应文件除所附图纸、图表可采用其他规格纸张外,其余均采用A4规格纸张直接打印。如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电子版的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内容应与纸质版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4. 投标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A)承包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电建交易系统”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将拒收并予以提示。
4.1.1(B)不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略)
4.1.2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承包商/供应商应在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略)
现场递交:(略)
4.2.2(A)承包商/供应商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电建交易系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2(B)承包商/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略)
4.2.3 除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承包商/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A)承包商/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建交易系统”即时向承包商/供应商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4(B)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承包商/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2.5(A)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采购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5(B)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根据本章第 4.1 款的规定,承包商/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只要出现应当拒收的情形,其响应文件予以拒收。
采购人如果决定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将在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延期通知送达所有承包商/供应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承包商/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承包商/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承包商/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建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承包商/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4.3.2(A)承包商/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建交易系统”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承包商/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2(B)承包商/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由承包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承包商/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响应文件,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4.3.3 除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承包商/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自收到承包商/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担保。
4.3.4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5承包商/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否则采购人有权不退还其响应担保。
5.开启响应文件
5.1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A)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通过“电建交易系统开标子系统”公开开启响应文件,所有承包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1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B)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承包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承包商/供应商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启活动,视为该承包商/供应商默认开启结果。
5.2开启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或进行电子开启):
(1)宣布开启会会议纪律;
(2)公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承包商/供应商名称;
(3)宣布开启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承包商/供应商通过“电建交易系统”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公布采购项目名称、承包商/供应商名称、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报价、工期/供货期/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如存在解密不成功的情况,将采取5.4项应急措施进行开启,开启成功完成后,再由采购人对无法解密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退回。
(4)(B)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当众开启响应文件,公布采购项目名称、承包商/供应商名称、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报价、工期/供货期/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对未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承包商/供应商,现场退回其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
(5)(A)承包商/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5)(B)承包商/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6)按照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顺序或确定谈判顺序的方法,确定和选编承包商/供应商参加谈判的先后顺序;
(7)宣布谈判有关安排和注意事项;
(8)开启结束。(主持人提醒承包商/供应商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5.3电子开启的应急措施
5.3.1 电子开启过程中因本章第5.3.2项、第5.3.3下列项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采取应急措施。
5.3.2 因“电建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承包商/供应商无法正常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承包商/供应商应当打印并递交“电建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上传失败的异常记录单,采购人可在开启现场直接导入承包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U盘)进行开启;
因为承包商/供应商CA数字证书损坏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可在开启现场直接导入承包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U盘)进行开启;
采购人导入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U盘)开启时,如出现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U盘)无法正常读取或者无法正常导入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5.3.3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启的暂停开启,改用以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U盘)开启: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大量承包商/供应商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
(5)出现断电事故;
(6)开启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
(7)其他无法保证采购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6. 组织谈判和评审
6.1 谈判小组
6.1.1 谈判和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采购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采购小组成员总数的2/3。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谈判小组组建后,谈判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谈判小组组长,谈判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谈判及评审工作。
6.1.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承包商/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承包商/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承包商/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 在谈判和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谈判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谈判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1.4 谈判小组进行评审或继续开展谈判工作的条件:
(1)采用公开谈判采购方式(即公开征集方式)项目
1)递交响应文件或者通过初步评审,或者在谈判中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承包商/供应商只有2家时,经采购人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承包商/供应商继续进行谈判采购;
2)递交响应文件或者通过初步评审,或者在谈判中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承包商/供应商只有1家时,不得继续进行评审或开展谈判,采购人应重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采用非公开谈判采购方式(即定向邀请方式)项目
1)递交响应文件的承包商/供应商少于3家的,不得进行评审,采购人应重新进行谈判采购。
2)当3家及以上承包商/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通过初步评审或者在谈判中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承包商/供应商只剩2家时,经采购人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承包商/供应商继续进行谈判采购;通过初步评审或者在谈判中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承包商/供应商只剩1家时,不得继续进行评审或开展谈判,采购人应重新进行谈判采购。
6.1.5在谈判和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 初步评审
6.2.1在符合6.1.4款规定的可开展初步评审条件前提下,谈判小组应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的承包商/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主要包括对响应文件的形式、承包商/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以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承包商/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1)初步评审采用合格制法的,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对承包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凡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均允许参加后续谈判。
2)初步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法的,在合格性审查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中公布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各承包商/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形式、响应性和承包商/供应商资格、业绩等进行量化打分,按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有限数量的承包商/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参加后续谈判。
6.2.2 评审期间,如发现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情况,谈判小组应要求承包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承包商/供应商补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2.3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承包商/供应商才具备通过初步评审的条件。经承包商/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2.4没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承包商/供应商不再参加本采购项目后续的谈判活动,采购人应对其进行告知,除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其响应担保应在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6.3谈判
6.3.1在符合6.1.4款规定的可继续开展谈判条件前提下,谈判小组根据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轮次及谈判顺序与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承包商/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
6.3.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单一承包商/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承包商/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承包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承包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作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3.3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承包商/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情况,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对其否有权参加后续谈判采购活动做出约定。如允许,视为其放弃参加该轮次谈判,但其仍有权参加后续轮次谈判采购活动;如不允许,则视为其放弃参加本谈判采购项目,谈判小组将拒绝其参加后续轮次谈判采购。
6.3.4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部分的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但不得实质性改变评审标准或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谈判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的,须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承包商/供应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6.3.5承包商/供应商收到补充采购文件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收到。
6.4重新递交响应文件
6.4.1在符合6.1.4款规定的可开展评审条件前提下,谈判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后,应要求承包商/供应商修改和补充响应文件(即补充响应文件)。承包商/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及要求相应地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内容涉及报价变化的应对报价表相应修改和补充。补充响应文件(含对报价表的修改、补充和相应修改后的总报价)应对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并由承包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A)对于采用电子采购方式的,应将签字盖章的补充响应文件扫描件按照谈判小组书面通知的要求在“电建交易系统”承包商/供应商端上传、在线递交。
(B)对于不采用电子采购方式或者非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的,应将签字盖章纸质的补充响应文件按照谈判小组书面通知的时间、方式等要求递交至指定地点。
6.4.2补充响应文件与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共同构成承包商/供应商响应的组成部分。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与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次递交的补充响应文件相应内容为准。
6.4.3谈判小组审查承包商/供应商补充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性进行评审。补充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谈判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谈判小组将安排该承包商/供应商参加下一轮次谈判(如承包商/供应商须知约定有下一轮次);补充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小组应取消该承包商/供应商的谈判资格。
6.4.4已递交响应文件(或补充响应文件)的承包商/供应商,在递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当发生承包商/供应商退出谈判情况,而剩余的承包商/供应商中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承包商/供应商只剩1家时,不得继续开展谈判,采购人应重新进行谈判采购。
6.5递交最终报价
6.5.1在最后一轮谈判结束时,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承包商/供应商(即没有退出谈判或没有被取消谈判资格的承包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随补充响应文件递交最终报价。谈判小组详细评审中报价部分以承包商/供应商递交的最终报价为准。
6.5.2最终报价由承包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最终报价是承包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6详细评审及推荐成交候选人
6.6.1在符合6.1.4款规定的可开展评审条件前提下,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所规定的最低价法对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承包商/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6.2(A)采用电子响应文件开启的,评审时按照本章第6.6.1项的规定用电子响应文件在“电建交易系统评标子系统”上进行评审。如果电子评审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审,应当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电子评审系统恢复正常之后,重新组织评审。
6.6.2(B)采用纸质响应文件开启的,评审时按照本章第6.6.1项的规定用纸质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6.6.3评审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谈判小组向采购人推荐的不超过按照承包商/供应商前附表约定数量的成交候选人,且标明顺序。
6.6.4承包商/供应商最终报价均明显不合理的,采购人将终止本次谈判采购活动。
7. 合同授予
7.1 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在确定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前,采购人可以通过对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核验、组织现场考察等方式,以确认成交候选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情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及是否存在其他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形成书面履约能力核查结果报告。
7.2确定成交承包商/供应商
7.2.1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履约能力核查结果报告(如有),依法确定成交承包商/供应商。
7.2.2在合同签订前,如成交承包商/供应商放弃成交或拒签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或者核查发现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不能满足本项目履约资格、能力要求的,采购人可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承包商/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谈判采购。
7.3成交结果公示(如有)
7.3.1对于采用公开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将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略)
7.3.2 对于已公示成交结果的项目,如在合同签订期间发生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出现7.3.3条规定的情形而被取消成交资格,由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确定的成交承包商/供应商的,将重新进行成交结果公示。
7.4发出成交通知书
7.4.1采用公开采购方式的公示期结束或者采用非公开采购方式的采购人确定承包商/供应商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告知所有未成交的承包商/供应商成交结果。
7.4.2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承包商/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7.5 履约担保
7.5.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应按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有效期限、提交时间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成交合同金额的5% 。联合体中标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履约担保应符合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5.2采用银行或金融机构保函时,应由符合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开具,所需的费用由成交承包商/供应商承担,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应保证银行或金融机构保函有效。
7.6 签订合同
7.6.1 采购人和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承包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承包商/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其响应担保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担保数额的,成交承包商/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承包商/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承包商/供应商退还响应担保;给成交承包商/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3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6.4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应在两周内将合同电子版上传“电建交易系统”。
7.6.5采购人和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协议书》、《安全协议书》等,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质疑
8.1质疑提出
8.1.1承包商/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成交结果有质疑,应在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时间内正式向采购人提出加盖公章质疑函,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联系人及电话等。逾期提出质疑,采购人不受理。
8.1.2(A)对于全流程电子采购项目,承包商/供应商可通过电建交易系统承包商/供应商端在线递交。
8.1.2(B)对于非全流程电子采购或不采用电子采购的项目,承包商/供应商按照的见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质疑渠道向采购人递交。
8.2质疑处理
采购人将针对质疑提出的问题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质疑提出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采购人认为质疑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承包商/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承包商/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承包商/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参加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承包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以及评审工作。
9.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参与谈判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
9.4 对与谈判及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及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略). 是否采用电子采购
(略).1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见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略).2如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承包商/供应商须在“电建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并须递交电子响应文件(U盘)1份。
(略).3承包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响应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谈判小组依法否决其响应文件。
(略).4响应文件开启采用在“电建交易系统”的开标子系统进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承包商/供应商可在“电建交易系统”开标子系统承包商/供应商界面查看所有承包商/供应商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
(略).5因承包商/供应商原因造成其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承包商/供应商之外原因造成其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承包商/供应商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略).6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BJCA)提供。虽然解密成功,响应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谈判小组依法否决其响应文件。
(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附件一:(略)
谈判采购响应文件
开启记录表
采购项目名称(含标段名称):(略)
采购编号:(略)
开启时间:(略)
开启地点:
序号 | 承包商/供应商 | 密封 情况 | 响应担保 (单位:(略) | 报价 (单位:(略) | 工程质量标准/货物技术性能指标/服务质量标准 |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 | 备注 | 承包商/供应商代表签名确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最高响应限价或最高响应限价的计算方法 | |
采购人代表:(略)
年月日
附件二:(略)
问题澄清通知
(澄清编号:(略)
(承包商/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采购编号:(略)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地址)或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谈判小组负责人或授权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略)
年月日
附件三:(略)
问题澄清回复
(编号:(略)
(项目名称、标段)采购的谈判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澄清编号:(略)
1.
2.
.....
特此澄清。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承包商/供应商:(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略)
年月日
附件四:(略)
关于递交第轮谈判补充响应文件
的通知
(编号:(略)
(承包商/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采购编号:(略)
要求你单位根据本次谈判和我方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情况,将相应修改、完善的补充响应文件(含对报价表的修改、补充)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后于的在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地址)或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请你单位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盖章版的最终报价表按上述途径递交我方。(注:(略)
附件:(略)
谈判小组负责人或授权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人代表:(略)
年月日
附件五:(略)
第轮谈判补充响应文件
(编号:(略)
(项目名称、标段)采购的谈判小组:
你方《关于递交第轮谈判补充响应文件的通知》(编号:(略)
我方根据本次谈判中你方提出问题和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情况,相应就我方响应文件有关内容内容澄清、修改和补充回复如下:
一、对有关问题和响应条款的澄清、补充
1.
2.
.....
二、对报价表的修改、补充
我方相应对报价表有关分项内容修改、补充如下:
1.
2.
.....
经以上对有关分项报价的修改和补充,我方本轮总报价为:(略)
上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作为我方补充响应文件,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附:(略)
承包商/供应商:(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略)
年月日
附件六:(略)
成交通知书
(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名称):
你方于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采购编号:(略)
成交价:(略)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略)
工程质量标准/货物技术性能指标/服务质量标准:(略)
其他内容:(略)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略)相关注册证书编号)。
(A)设计负责人:(略)
(B)总监理工程师:(略)、身份证号码相关注册证书编号)。(适用于监理项目)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采购合同,在此之前,请按采购文件第二章“承包商/供应商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递交金额:(略)
履约担保递交时间:(略)
履约担保递交形式:(略)
(提示:(略)
采购人(或授权采购代理机构):(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七:(略)
成交结果通知书
(未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名称):
我方已接受(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名称)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采购编号:(略)
感谢你单位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参与!
采购人(或授权的采购代理机构):(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八:(略)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采购编号:(略)
特此确认。
承包商/供应商:(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略)
年月日
第三章 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前附表
符合性评审指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
1.1 | 承包商/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督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1.2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符合第二章“承包商/供应商须知”中相关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有效,应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格式及要求提供。 |
1.3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
2.1 | 资质要求 | 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2.2 | 财务要求 | 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2.3 | 业绩要求 | 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2.4 | 信誉要求 | 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2.5 | 人员要求 | 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2.6 | 其他要求 | 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2.7 | 不存在的情形 | 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3.1 | 报价 | 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3.2 | 响应有效期 | 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3.3 | 工期 | 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 |
3.4 | 响应担保 | 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3.5 | 响应方案 | 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3.6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3.7 | 完成期限 | 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3.8 | 合同条款 | 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相应规定。 |
商务评审指标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承包商/供应商业绩 | (略) | (1)每提供一份类似项目证明材料得2分,最多得(略)分,不提供不得分。 以规定时间内签订的合同为准,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工程内容或工程量清单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结算文件。 |
2 | 企业资质等级 | (略) | 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得(略)分; 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资质,得5分; 没有得0分。 |
3 | 财务状况 | (略) | 近3年财务状况表附经会计事务所或者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得6分;提供开户许可证得4分。 |
| 合计 | (略)分 | 权重(略)% |
技术评审指标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技术方案 | 5 | 针对项目的工序、方法及先进技术措施,按工序契合地质条件程度、技术方法针对性与参数详细度、先进技术落地性及风险解决效果。 编写完善、合理、清晰得5分,一般者得3分,较差者得1分,无此项内容者不得分。 |
2 | 工期进度 | 5 | 施工工期、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按工期合规性、计划细化度(图表形式、任务拆分)、保证措施针对性与量化程度。 编写完善、合理、清晰得5分,一般者得3分,较差者得1分,无此项内容者不得分。 |
3 | 资源投入 | 5 |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及人员,按设备配置匹配度、参数完整性、状态合规性,及人员资质、持证情况等;。 编写完善、合理、清晰得5分,一般者得3分,较差者得1分,无此项内容者不得分。 |
4 | 质量安环措施 | 5 | 质量保证措施;文明生产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 各项措施完善、合理、清晰者得得5分,一般者得3分,较差者得1分,无此项内容者不得分。 |
| 合计 | (略)分 | 权重(略)% |
价格评审指标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评审 (权重(略)%) | (略) | 基准价:(略) 基准价=最低评标价 基准价保留小数2位,之后一位四舍五入。 得分公式:(略) 偏差率范围在[0%(含)~0%(含)]之间得(略)分,其他区间基于(略)分进行扣(加)分; 偏差率大于百分比条件:(略) 得分小数位保留2位小数,之后一位四舍五入。注:(略) |
1.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
谈判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3.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顺序。
2. 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初步评审程序
2.2.1谈判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承包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承包商/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以通过初步评审。
2.2.2 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谈判小组经过对承包商/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承包商/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承包商/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承包商/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3通过初步评审的承包商/供应商少于3家使得采购明显缺乏竞争性的项目,不得进入详细评审程序,应重新谈判。
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3.1评审价格计算
3.1.1谈判小组按以下方法确定评审价格。
响应报价有明显的算数错误及其他错误(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的文字错误等)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承包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及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承包商/供应商签字盖章回复确认。如承包商/供应商拒绝对谈判小组发出的澄清通知进行书面确认,谈判小组有权对其响应文件做否决处理。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如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合计不一致,以各分项报价的合家累计数为准;
(4)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如缺漏项内容属于实质性偏差,谈判小组有权对其响应文件做否决处理,也可要求承包商/供应商就缺漏项的分项报价和供应量(工程量)进行单独澄清,并响应计算确定修正后的评审报价;
(5)如承包商/供应商报价未包含增值税或增值税税额填写有误,将按照承包商/供应商的纳税人属性计算其含税价格作为评审价格。
3.2评审价格比较和排序(最低价法)
3.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略)
(2)技术部分:(略)
(3)响应报价:(略)
(4)其他评分因素:(略)
3.2.2评审基准价计算
(1)评审价格:(略)
(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3.2.3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略)
(2)技术评分标准:(略)
(3)价格评分标准:(略)
3.2.4评分
谈判小组成员按照评审标准独立对承包商/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谈判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承包商/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5汇总
谈判小组对每位成员对承包商/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进行汇总,每位承包商/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数平均值为该承包商/供应商最终得分。
3.2.6排序
谈判小组对承包商/供应商最终总得分进行比较后,按照承包商/供应商最终总得分由高到底的顺序对承包商/供应商排序。最终总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方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承包商/供应商优先顺序。
4 评审结果
4.4.1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4.4.2谈判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承包商/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的数量见第二章承包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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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采购需求
1. 工作范围
陕西西乡旱船漕抽水蓄能电站属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补充水建筑物等组成,上、下水库均为新建水库。上水库位于西乡县杨河镇高家池村旱船漕附近山顶,挖填筑坝成库,初拟正常蓄水位(略)m,死水位(略)m,调节库容(略)万m3,初拟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略).5m;下水库位于山前道沟、瓜密寺沟两冲沟内,挖填筑坝成库,初拟正常蓄水位(略).0m,死水位(略).0m,调节库容(略)万m3,初选坝型为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坝顶高程(略)m,坝轴线处最大坝高(略)m。
本工程地下厂房埋深大,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条件较为复杂。为研究地下厂房洞室群的地应力量级和方向,以及厂房区域岩体在高压水状态下的渗透特性,从而提出厂房位置和轴线方向选择的地质建议。根据可研工作进度安排,开展西乡抽水蓄能电站地下厂房地应力测试及高压压水试验专题工作。
2. 工作内容
本工程拟采用水压致裂法和应力解除法两种方法分别对高压岔管和地下厂房部位进行地应力测试。同时进行高压压水试验和劈裂试验,以确定岩体在高压水作用下的渗透稳定性。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地应力量级的研究:(略)
(2)地应力方向的研究:(略)
(3)高压水状态下岩体渗透性的研究:(略)
(4)水力劈裂压力:(略)
3. 成果要求
西乡旱船漕抽水蓄能电站工程设计阶段为可行性研究阶段,本任务深度应按《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 (略)-(略))的要求和相关规范、规程要求开展工作,并提出最终成果。
根据本工程总体计划要求,工程进度要求如下:
(1)(略)年5月(略)日,提供地应力测试和高压压水试验研究成果报告初稿;6月(略)日提交最终成果。
4. 考核指标
根据上述提炼的预期成果,按以下指标情况进行考核:
(1)研究成果:(略)
(2)成果报告的规范性:(略)
5. 招标限价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工作量 | 单价 (万元) | 小计 (万元) |
1 | 三孔交汇水压致裂法地应力测试 | 组 | 2 | (略) | (略) |
2 | 应力解除法地应力测试 | 组 | 1 | (略) | (略) |
3 | 高压压水试验 | 段 | (略) | 0.(略) | 9.5 |
合 计(万元) | (略).5 |
6. 技术质量要求
(1)西乡旱船漕抽水蓄能电站工程设计阶段为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深度应按《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 (略)-(略))的要求和相关规范、规程要求开展工作。
(2)试验数据真实可靠,结论可指导工程实践。
(3)成果图件比例尺适宜,图例、坐标等要素齐全,图件内容需与文字报告完全对应,无矛盾偏差。
(4)执行三级质量审核制度,即作业组自检、项目组复检、单位总工终检,问题整改到位后方可提交成果。
(5)项目技术人员需具备对应专业资质,岩土体力学测试等特殊工作,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