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略)年度实验气体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项目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略)年度实验气体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采购人为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略)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略)〕(略)号)有关规定,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采购内容:(略)
1.2采购方式:(略)
1.3项目采购预算:(略)
1.4项目最高限价:(略)
1.5服务地点:(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下列规定要求。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略)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略)
2.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获取谈判文件:
4.1文件获取时间:(略)
4.2文件获取:(略)
4.3谈判文件售价:(略)
4.4文件获取地点:(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提交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街道办事处金阳大道与梨园路交界处麒龙贵州塔(原西能浙商大厦)(1)北单元(略)层1号。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响应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街道办事处金阳大道与梨园路交界处麒龙贵州塔(原西能浙商大厦)(1)北单元(略)层1号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谈判时间及地点:
6.1谈判时间:(略)
6.2谈判地点:(略)
本次谈判将于上述时间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街道办事处金阳大道与梨园路交界处麒龙贵州塔(原西能浙商大厦)(1)北单元(略)层1号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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