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玉溪市江川区电子政务互联网出口数据链路带宽、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信号保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各分包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如下:
包件 编号 | 包件名称 | 分包预算金额 (元/年) | 分包最高限价 (元/年) | 备注 |
(略)包 | 玉溪市江川区电子政务互联网出口数据链路带宽、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信号保障项目(A包) | (略).(略) | (略).(略) | |
(略)包 | 玉溪市江川区电子政务互联网出口数据链路带宽、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信号保障项目(B包) | (略).(略) | (略).(略) | |
(略)包 | 玉溪市江川区电子政务互联网出口数据链路带宽、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信号保障项目(C包) | (略).(略) | (略).(略) | |
采购需求:(略)
包件 编号 | 包件名称 | 服务内容 | 备注 |
(略)包 | 玉溪市江川区电子政务互联网出口数据链路带宽、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信号保障项目(A包) | 提供统一的互联网出口链路,并对江川区下辖的乡镇及街道办接入电子政务互联网的单位提供接入维护服务;对江川区区委、区政府综合办公区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进行会议信号保障。 | |
(略)包 | 玉溪市江川区电子政务互联网出口数据链路带宽、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信号保障项目(B包) | 提供统一的互联网出口链路,并对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城投大楼集中办公区接入电子政务互联网的单位提供接入维护服务。 | |
(略)包 | 玉溪市江川区电子政务互联网出口数据链路带宽、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信号保障项目(C包) | 提供统一的互联网出口链路,并对江川区除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城投大楼集中办公区外接入电子政务互联网的各区级单位提供接入维护服务。 |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略)
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若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如不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所属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和所属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若其具备民事责任能力,则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企业证明文件),**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4.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评标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注:(略)
售价:(略)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注:(略)
(1)网上递交:(略)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但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操作解密文件。
(3)其他
智能开标(解密):(略)
请参与本项目供应商提前熟悉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在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时,请自行配备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的环境下,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五、开启
(略)年5月 (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网上远程开标解密:(略)
本次谈判、最后报价时间以政府采购云平台提示时间为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后至项目评审结束,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交纳保证金。
2.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将在下述站点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供应商注意随时留意以上网站公告,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其谈判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法定媒体:(略)
3.现场踏勘
3.1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3.2 请各供应商自行前往踏勘,与采购人电话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略)
3.3 供应商在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玉溪市江川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略) 年 5 月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