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一次公告有效报价不足三家,现开展该项目第二次院内谈判采购,诚邀业内优质企业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第一部分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名称:(略)
二、服务内容:(略)
三、项目限价:(略)
四、服务地点:(略)
五、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1.参加企业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企业法人,企业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并具备相关资质。
2.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报名。
3.近三年存在或出现不良信用记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报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
?
第二部分
一、报价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人法人代表证书及报价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品牌授权书(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
3.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项目报价表;
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联系人邮箱,邮件命名“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文件袋并密封。
二、资料收集有效时间:(略)
三、联系方式:(略)
资料递交:(略)
递交地址:(略)
联系邮箱:(略)
(电话咨询时间:(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