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结算支付相关要求
①工程投产前,分包单位领取的建设单位物资需配合总包单位办理物资退库手续办理,未及时退还的,总包单位有权按无法退回物资的建设单位采购价进行销售处理,并由总包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分包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分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按无法退回物资的销售金额向总包单位赔付,赔付后分包单位不需要退回相应物资。单个项目采用销售处理的甲供材料(不含甲供设备)含税总额不能超过5万元或不能超项目甲供材料领用总金额的5%(就高原则,符合其中一项即可),超出激活部分需双倍赔付,赔付金额=2超出金额(含税)+增值税相关税费。
②全面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包单位代发制度,由分包单位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和发票一并交施工总包单位,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分包单位因拖欠农民工或员工工资引发的讨 薪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围堵施工现场、投诉至劳动监察部门等),发生欠薪事件时,分包单位应在接到总包单位通知后2小时内派员到场处理,逾期未处理的视为授权总包单位全权处理。
总包单位有权(或视事件严重程度)直接代分包单位向被欠薪人员支付欠付工资。总包单位应在支付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分包单位,并附支付凭证及被欠薪人员签收记录。
分包单位应保证工资发放的真实性,如因虚假讨 薪导致总包单位错误支付的,分包单位除应返还代付款项外,还需按每日0.(略)%支付资金占用费,并承担总承包方因此产生的调查费用、律师费等损失。
④误期损害赔偿费
如果分包单位未能按照建设单位规定的竣工时间要求完成任务,分包单位应为此违约向总包单位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竣工工期每延后一天,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单项工程相应的合同价0.5%,以此计算,累计总额不应超过单项合同估价的(略)%。
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专款专用,协作单位现场安全措施应按照总包单位相关要求配置(包括但不限于绝缘靴、绝缘手套、安全带、安全帽、工作服、配电箱、视频监控装置、安全围栏、安全警示牌等)并通过总包单位验收,如有配置不及时或不符合要求,总包单位有权自行配置,在最终结算时扣除相关费用。
(七)入围成交候选人现场核查要求
在项目定标前,采购人将组织人员对入围成交候选人开展分包商履约能力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候选人的驻点、仓库设置情况(包括防火、防盗安全管理设置情况、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机具、人员情况(包括社保/团体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缴纳情况,用工协议签订情况等)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和真实性,防范虚假投标、转包分包等违规行为,确保项目履约能力。如在现场核查工作中发现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不配合完成现场核查工作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候选资格,由排名次之单位顺位递补为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递补的成交候选人也存在上述情况导致无可推荐单位的,采购人可组织重新采购。
(八)项目驻点承诺、供应商登记备案承诺要求
为保障工程质量与进度,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略)天内需完成:(略)
(九)分包商退出、处罚机制说明
1、长期协作分包商存在以下情形的(红线事项),取消所有区域的长期协作资格: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工程结构缺陷或永久质量隐患的工程质量事故。
(2)转让、出租、出借、借用、挂靠、涂改、伪造资质证书或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3)存在商业贿赂、收受回扣、串通舞弊等廉洁违规行为的。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存在瞒报、谎报或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的行为。
(5)存在严重抗拒、妨害或拒不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行为。
(6)发生有责任的、被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曝光或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批评,对社会或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以官方通报、媒体报道等为认定依据)。
(7)被各级能源局、住建部门、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地市供电局等上级单位及公司等列入“黑名单”管理的,按《汕头善能达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工作指引》规定执行。
(8)存在其他违法转包、分包行为。
2、长期协作分包商存在以下情形的,总包单位有权解除长期协作分包框架协议(不影响其他区域的协作资格),且年度考核评价不得评为“优秀”、“良好”:
(1)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信访、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投诉、主流媒体公开曝光等情形,经核实对项目建设单位、采购人或总包单位造成市级及以上层面负面影响(以政府通报、媒体报道范围为准)。
(2)在同一年度内,连续两个季度考核评价不合格。
(3)因人员流失且未及时补充,导致施工队伍配置不达标或无法满足实际施工需求。
(4)资金周转不灵、停止营业或无力偿还债务。
(5)年度考核因分包商自身管理、施工组织等主观原因未完成地市供电局等上级单位项目投产及结算量化指标(以公司正式发文的通报为准,客观原因包括不可抗力、政策调整、建设单位指令变更等,具体以双方约定为准)。
(6)拒不执行建设单位发布的合法合规的新工作指引要求,经总包单位书面催告后仍未执行的。
3、分包商主动退出机制
分包商因自身原因主动要求退出长期协作的,应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总包单位,并须完成以下工作方可正式退出:
(1)完成已下达项目:(略)
(2)清理退还材料:(略)
(3)移交项目资料:(略)
4、分包商奖惩与评价
根据《汕头善能达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包商奖惩评价管理办法((略)版)》(以采购人或上级单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的规定,对分包商实施扣分及违约金处罚,同一季度内累计扣分达到(略)分及以上的,该季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
(十)业务协作调剂及重新采购说明
(1)如长期协作分包商被取消长期协作资格或主动退出长期协作,或因自身施工承载力达到上限,无法继续承接中标标段镇区的工程或继续承接后将会对工程的质量或工期造成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根据其他标段的协作单位的剩余施工承载能力,对项目重新调剂分配。
(2)在前述条款触发条件发生后,因其他标段协作单位承载能力不足或不愿意接受受影响标段的项目分配的,或是所有协作单位均被取消协作资格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终止框架协作合同并进行重新采购。
(十一)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
(1)框架采购有效期为2年,即协议签订之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原则上在框架有效期截止日前委托实施的项目均适用本框架结果。框架有效期满时,如采购人尚未确定下一年度框架采购结果的,则本项目框架协议期限经双方同意延续至下一年度同类项目框架采购结果确定为止,但其延续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延续期间的权利义务与原协议一致。
(2)在框架有效期内,当某一区域的实际实施金额达到预计采购金额的(略)%时,该区域所有入围单位的框架协议自动终止,采购人可启动新一轮框架采购。
(3)在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内,如因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原因导致本项目框架协议无法继续实施时,本框架协议自动终止,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采购结果适用范围及合同签订
本项目由汕头善能达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完成采购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其下属施工企业广东广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安总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完成,因此,本次采购结果适用于广东广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安总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合同将由广东广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安总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与成交人签订并履行。
(十三)投标有效期:(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3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报价:(略) 4 不得存在的情形:(略) 5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略) 备注:(略) 2.关于注册建造师的要求:(略) 3.需提供注册有效期覆盖投标截止日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投标人所在省份住建部门要求使用电子证书的,应提供注册有效期、使用有效期均覆盖投标截止日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投标人所在省份住建部门有其他规定的,应从其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若新续期电子证书中的有效期无法覆盖投标截止日期,需提供旧版电子证书或其他有效佐证材料证明其证书已涵盖投标截止日。 四、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1.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略) 注:(略) 2.采购文件领取时间:(略) 3.本次采购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 4.响应保证金(如有)需在系统确认成功之后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金额详见本公告的标的清单,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谈判对象须知》的相关规定。 5.平台服务费:(略)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宜提前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供应商登记注册,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下载标书,并在下载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根据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略)年5月(略)日发布的《关于变更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登记入口的公告》的要求,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csg.com.cn)与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已支持供应商“单点登录、相互切换”,6月(略)日起,交易平台停用供应商注册功能,新供应商注册登记及信息变更请前往供应链平台(www.bidding.csg.cn)办理。6月(略)日前已注册交易平台的供应商,在交易平台办理各项业务均不受影响)。 2.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采购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宜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下载采购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 1.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略) 2.本次采购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报价,报价人必须于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响应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及U盘电子版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4.逾期递交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响应文件递交,请及早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略) 6.开启响应文件时间:(略) 7.开启地点:(略) 8.方式:(略) 9.如出现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解密后显示空白或异常)的情形,或由于供应商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未签名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投标文件。 (略).谈判地点:(略) 本次谈判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及电话的远程电子化谈判方式,谈判代表(授权代表)无需到达谈判现场,但必须在规定的谈判期内保持可随时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及接听电话的状态,以便采购工作组随时进行谈判。电子化谈判方式具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熟悉系统操作流程,以便谈判过程顺利进行。同时具备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扫描文件上传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略) 重要提醒:(略) (1)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或投标保证保险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投标人下载采购文件 IP 地址、上传投标文件 IP 地址、硬盘序列号等信息。 若发现不同投标人在最小独立评审单元上述任一信息一致的情况,将向投标人进一步确认,如未能作出合理解释,将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公告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略) 七、异议 1.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异议的受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非咨询电话):(略) 邮箱:(略) 2.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两天前(以谈判对象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内提出。 4.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响应供应商,或未能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5.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采购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八、监督投诉部门 单位名称:(略) 电话:(略) 九、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采 购 人:(略) 联 系 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2.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平台注册及操作咨询电话:(略)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略) 电话咨询时间:(略) 十、附件 附件1异议书(模板) 附件2投诉书函(模板) 采购代理:(略) (略)年5月(略)日 附件1 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附件2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略) 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投诉对象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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