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院生活垃圾转运与处置工作,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维护医院环境卫生及正常就医秩序,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略)年度生活垃圾代运服务,欢迎具备合法资质的专业公司参与。服务范围覆盖医院濂溪院区所有公共区域、门诊科室、住院病房及行政办公区域产生的生活垃圾。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服务地址:(略)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项)
预算金额(人民币)
服务内容与要求
1
九江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略)年度生活垃圾代运服务项目
1.8万元(含税全包价)
报名后获取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报名文件组成
符合以上资格的供应商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材料报名:
①报名登记表
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与复印件;
④资格条件要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等)复印件。
四、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和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信息 ?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注:(略)
4.本次询价公告在九江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官网上发布。有关本次询价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不予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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