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高院人工气候室、低温室特环系统维修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略)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西高院人工气候室、低温室特环系统维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略)%,采购人为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应商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略)
范围:(略)
包1(西高院人工气候室、低温室特环系统维修)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
3.2 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份自(略)年1月1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与响应标包类似服务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
3.3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供应商被中国西电集团/中国西电纳入不良行为处理有效期内的,或期满后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5不得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如出现此类情况,由供应商确定保留其中一家继续参与谈判活动;如供应商不同意,则相关所有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全部做否决处理。
3.6供应商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不存在未清纠纷;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委托中介机构或中间人代办应答事宜。
3.7供应商须签署并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略)
4.2获取方式:(略)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地点为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都市之门C座9层评标四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6.1谈判时间:(略)
6.2谈判地点:(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西电物资部。
9.其他
文件费电子发票开具说明:(略)
(略).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电子邮件:(略)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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