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关于汽车工程学院大型固定翼无人机制作耗材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招标项目概况:
1.本项目预算金额:(略)
2.项目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四、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申请单位和个人需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标书中应包含下列资格证明文件:(略)
2.投标单位只能提出一个确定价格,我校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格。
3.投标书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得有涂改增删。
4.投标人填写投标书后,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必须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姓名、日期,将投标书密封,密封袋外写上日期、加盖公章,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至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人须对将提供的服务质量、规格、供货响应时间等要求提供保证承诺书,承诺书作为投标书不可缺少的要件。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违背承诺的事件产生,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六、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校内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
七、招标程序
1.报名及资质审核:(略)
2.递交投标书:(略)
3.开标和评标:(略)
4.评标结束并确定中标后,招标单位无须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解释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
5.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有效期。待招标单位与中标的投标单位签订订货合同后,其它投标文件自然失效。
八、开标、评标及定标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开标、评标。
2.中标条件:(略)
九、中标单位责任
1.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配合我校完成合同的签订事宜。
2.投标单位应严格遵守保密协定,不得对任何组织或个人透露相关信息。
十、招标信用要求: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5.近三年在本校或其他单位有严重不良记录者;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
十一、联系方式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略)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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