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
2.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及其他相关操作说明,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
3.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5.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央预算单位,项目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系参照执行政府采购项目,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采购领导小组作为项目监督单位,文件中与此不一致之处,以此为准。采购活动法定期限内,询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第一次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向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采购领导小组提出二次询问、质疑(电话并书面)。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采购领导小组经核查论证后,责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答复(匿名电话原则上不予受理)。
采购人监督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