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食堂改造工程已由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食堂改造工程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项目内容:(略)
4、计划工期:(略)
5、质量标准:(略)
6、招标控制价:(略)
三、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限期内。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1)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只接受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被邀请人有意参加投标,请于即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略)分至(略)时(略)分,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百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电子招标文件。
2、报名资料:(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安徽百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池州市贵池区毓秀门小区1#楼四单元(略)室)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