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期 | 3年 | 响应有效期 | (略)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无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略)个工作日 |
| 招租底价 | 1,(略)元/月((略)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承租的第二个年度起租金每年递增3%。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履约条件 | 1、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2、按时交纳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即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各项费用,租金仅为房屋场地租赁费,不含水电费及其他费用;3、承租场地内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及活动,不得用于酒店、餐饮、娱乐、生产加工用途,不得有噪音、油烟,不得存放经营易燃易爆物品。如有违反,出租方可立即无条件收回场地,所有损失和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4、承租方须确保安全生产。配合出租方及相关部门安全检查。如若安全检查不合格,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整改达标,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5、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办理并完成相应审批手续;6、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需由承租方按实际情况自行向物业管理处交纳;7、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并报消防审批部门批准,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8、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将物业转租、分租或转借;9、租赁履约保证金:(略) |
| 其他补充说明 | 1、本项目收取招租保证金,招租保证金为人名币(略).(略)元;招租保证金由意向承租方交纳至深圳海洋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