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分带护栏改造技术研究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分带护栏改造技术研究一期项目已由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湖南长株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湖南长株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背景:(略)
长株高速中分带宽度2.0m,中分带护栏依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略)-(略))设计,护栏高度(略)cm,底座宽度(略)cm,顶部宽度(略)cm,采用Am级现浇C(略)混凝土,标准段为素混凝土,每(略)m设置胀缝一处,胀缝设置2根传力杆固定在两端砼内,一端伸入塑料套筒内,一端固定在砼内,每6m设置一处缩缝(假缝)。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交通流量的不断增大,大型货车比例逐年增加,该护栏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出现了老化和损坏现象,部分路段的护栏外观受损,且既有中分带混凝土护栏高度、迎撞面结构尺寸已无法满足现行的安全标准要求。在发生车辆碰撞时,现有护栏可能无法有效地阻挡车辆,容易导致车辆冲向对向车道,进而造成严重的二次交通事故,给道路管理单位带来相应的安全责任风险。
长株高速因其交通流量变化、大型车辆占比增加及现状护栏无法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等实际情况,急需寻找一种在技术、经济和社会方面都具有较高可行性的既有中分带混凝土护栏安全提升方案,对既有中分带混凝土护栏进行安全性能提升,这既是响应上级政策要求的必要举措,也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现实需要。
2.2招标范围
中分带护栏改造技术研究一期项目涵盖以下内容:(略)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具体阶段目标与成果时间要求详见委托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附录1要求的资质、附录2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5 招标人不接受被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湖南省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技术服务类)”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一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9时(略)分至(略)时(略)分,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8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略)号招标大厦十二楼指定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略)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并备注“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8. 附件
附件 1:(略)
附件 2:(略)
附件 3:(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电话:(略)
附件 3 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述
二、招标范围
中分带护栏改造技术研究一期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长株高速现状中分带护栏安全性能评估、长株高速护栏结构优化研究(安全提升方案与结构设计)、帮贴材料性能研究、成本效益分析、仿真碰撞模拟等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委托人提供的详细说明。
三、服务期限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咨询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公路工程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注:(略)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相关技术研究项目业绩。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中说明投标人是项目的主要技术研究单位。
4.业绩计算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验收文件复印件中注明的完成时间为截止日。
5.合同价格指服务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服务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服务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情形之一。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人
1、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2、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相关技术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3、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进场,否则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4、投标人拟投入的上述人员不得超过(略)周岁(按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算年龄)。
5、工作经验年限从职称证书或者资格证书登记时间起算或者提供相关年限业绩合同证明材料。
6、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略)万元。
2.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年度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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