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诏安港区进港航道一期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门港诏安港区进港航道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厦门港诏安港区进港航道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闽交建审〔(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诏安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统筹,同时争取交通运输部专项资金补助(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诏安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工程建设规模:(略)
2.3招标范围和标段内容:(略)
2.4工期要求:(略)
2.5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略)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略)
3.4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略)
3.5项目业绩要求:(略)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 (略):(略)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略)
注意事项:(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单位电子章):(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传真:(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略)
监督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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